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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國

一、出國前

(一)確認費用分類與假別(流程不同):

1.公費或捐款:檢附以下文件於出國前2個月函報教育局業務科(如有疑問請逕洽教育局業務科)

01_臺北市政府育局及所屬機關因公出國及赴大陸地區計畫書_1100218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