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彰化縣113學年度第1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自113年10月1日至113年10月15日止受理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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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4 年 10 月 11 日 |
發佈單位 | 註冊組 |
公告類別 | 學生園地 |
公告等級 | 助學金 |
點閱次數 | 209 |
公告內容 | 請有意申請且符合資格的同學請於10/14前洽教務處註冊組 彰化縣政府 函 主旨:彰化縣113學年度第1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自113年10 月1日至113年10月15日止受理申請,請惠予轉知符合資格 學生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以下簡稱 本要點)辦理。 二、申請資格:凡設籍本縣滿6個月以上,現就讀本縣國民中學 或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自強學生(不含空中大 學、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之 學生),符合本要點第二點各款資格且未領受公費待遇之 優秀學生始得提出申請。 三、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1份。 (二)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正、反面影本且須具本學期註冊 章);請以A4紙張印製。 (三)自強證明:符合本要點第二點各款資格之證明文件(請務必依要點所列文件提供佐證;如為學校出具書面證明 者,請依附件「學校證明書」格式送件)。 (四)前一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單)1份(請將等第成績換算成 數字)。 (五)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戶籍謄本須為繳交申請書前 一個月內申請者)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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