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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立麗山高級中學學校電子郵件信箱(Email)使用與管理規範通知
發佈日期 2026 年 5 月 22 日
發佈單位 資訊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重要消息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353
公告內容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5年5月19日 公告字號: 北市教資字第11530638462號

各位全校師生、同仁請注意:

為維護校園資訊安全,並符合「臺灣學術網路管理規範」與「教育體系電子郵件服務與安全管理指引」之規定,請全校師生共同遵守以下電子郵件信箱使用與管理規範:

1. 公務郵件請務必使用公務信箱

  • 所有教職員工處理公務、教學或行政相關事務時,請務必使用學校配發的官方電子信箱進行收發。

  • 嚴禁使用個人非公務信箱(如 Gmail、Yahoo 等個人信箱)處理公務郵件。

2. 離校帳號停用與刪除機制(重要!)

  • 適用對象: 無論信箱結尾是否帶有 edu.tw,只要包含本校網域(例如:@lssh.tp.edu.tw)之學校公務信箱皆屬管理範圍。

  • 刪除時限: 凡師生因畢業、轉學、離職等原因離開學校,其專屬之學校電子郵件信箱將於離校後 90 天內進行刪除

  • 提醒: 請離校師生務必於期限內自行備份信箱內的重要資料與信件。學校亦會定期進行信箱帳號清查,以確保系統安全性。

3. 信箱使用守則

使用者在使用學校電子郵件服務時,請保持良好的網路禮節與法治觀念。嚴禁利用學校信箱散布下列內容:

  • 詐欺、誹謗、侮辱或騷擾之文字與訊息。

  • 猥褻或違反善良風俗之圖文。

  • 非法軟體交易或其他違法訊息。

⚠️ 注意: 若因不當使用導致他人權益受損,使用者須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感謝大家的配合,讓我們共同營造安全、合規的校園網路環境!

麗山高級中學 資訊組/圖書館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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