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114學年度希望入學招生,簡章檔案如 (附件一)。
符合以下任一條件,方符合希望入學申請資格(詳細資格請參見簡章第1~2頁):
- 至少最近連續3年(111年至113年)均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且 112 年家庭應列計人口之年所得合計新臺幣 90 萬元(含)以下者。
- 新住民子女且 112 年家庭應列計人口之年所得合計新臺幣 90 萬元(含)以下者。
- 就讀偏遠地區高中之學生且 112 年家庭應列計人口之年所得合計新臺幣 90 萬元(含)以下者。
本項招生由學校推薦適合就讀之學生後辦理報名作業,不受理學生逕行申請。欲申請同學請先完成校內報名,經校內評選後全校推薦適合就讀之學生至多二名。
校內報名時間:113年10月28日(一)09:00起至11月1日(五)12:00止。
校內報名應繳交資料:
一、校內報名表(如附件二)
二、簡章中敘明應繳交資料之(三)符合弱勢家庭或特殊境遇家庭之各項證明正本,可用(附件三)或簡章規定合格之證明文件
三、簡章中敘明應繳交資料之(五)高中歷年成績單正本(請向註冊組承辦高三業務老師索取,影本不予受理)
四、簡章中敘明應繳交資料之(六)個人自述書(如附件四)
五、簡章中敘明應繳交資料之(八)具有利他、服務、關懷之證明文件及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如附件五)
六、簡章中敘明應繳交資料之(九)提供各類其他相關之有利資料(不限定繳交)
其中(六)個人自述書以及(八)具有利他、服務、關懷之證明文件及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請繳交電子檔,可於繳交紙本報名表時一起繳交,或email至註冊組長信箱,來信主旨:臺灣大學希望入學審查資料(班級座號姓名)。
校內報名階段尚無需繳交報名基本資料、照片、學歷證明、推薦函格式如(附件六),建議可事先徵詢推薦師長意願,將於校內審查確定推薦名單後,由校方人員(註冊組)協同獲推薦學生登錄報名資料、上傳審查資料等後續相關作業。欲申請的同學可以預先準備相關資料,以利於時程內完成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