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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勞退健保

在學的工讀生,應如何參加全民健康保險?

  • 符合全民健康保險投保資格的被保險人或眷屬,都應該以適當身分參加本保險。如果是利用寒暑假從事未逾三個月之短期性工作,且未喪失原有之投保資格者,為避免時常移轉投保單位之不便,全民健保允許仍以原保險身分(例如是父母之眷屬)繼續投保。
  • 在學的工讀生,得比照「部分工時認定原則」之規定,視其每週工作時數、到職狀況,在工讀機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每個工作日到工者,無論每日工作時數若干,均視為輪派定時到工之勞工,視同專任員工,應由工讀機構為其投保。非每個工作日到工者,其每週工作時數滿十二小時以上(含十二小時),視同專任員工,應由工讀機構為其投保。
  • 在學的工讀生,如在二個以上機構工作時,以其主要工讀機構為投保單位。

發生勞保雙重加保時,該怎麼辦? (資料來源勞保局部落格)

A 第一種雙重加保情況:先在職業工會加保 + 後在公司加保

若原本是在職業工會加保的無一定雇主勞工或自營作業者,後來到公司行號上班,再由雇主辦理加保,這時就會出現雙重加保的情形,為了確認勞工是否仍符合工會加保資格,勞保局會寄發「雙重加保通知單」給職業工會和被保險人 (由公司轉交),收到通知後,請依下列兩種情況作不同處理。

情況 1-勞工仍符合職業工會加保資格:

若勞工受僱於公司工作期間,同時仍係從事本業工作之無一定雇主勞工或自營作業者,可於原屬職業工會繼續投保,換句話說,此類勞工可於公司和職業工會兩邊都投保,保費則須兩邊皆繳納,但這段重複投保期間的勞保給付,只能以較高投保薪資計算,無法合併計算。

情況 2-勞工已不符職業工會加保資格:

若勞工已非實際從事本業工作之無一定雇主勞工或自營作業者,請職業工會在收到通知書的 10 天內,填妥專用退保表 (印於通知書後) 寄回勞保局,即可追溯自勞工由新公司加保之前一日退保,保險費不會重複計收。

※ 如果超過 10 天才申報退保,則保險費會計收至申報退保之當日喔!

B 第二種雙重加保情況:A 公司加保 + B 公司加保

若原先在 A 公司上班,之後在 B 公司找到一份兼差,A、B 兩家公司都要幫忙加保勞保,6% 退休金也是兩邊都要提繳:當然在 A、B 公司的勞保保險費都要計收;而申請勞保普通事故給付時,若雙重加保時間連續滿 30 天以上,給付金額就可以用投保薪資合併計算 (上限不得超過勞保月投保薪資最高等級 45,800元)。雙重加保期間的勞保年資只會計算一家公司的年資,並不會累計喔~也就是說如果雙重加保的時間共 1 年,則勞保年資僅會計算 1 年,並非 2 年唷!

有關加退保事項說明

  • 辦理勞保加保日需為到工當日,不得提前或延後,如當日忘記加保事後無法補救。
  • 勞保退保日需為最後在職日,不得提前或延後,如當日忘記退保,事後須檢附離職證明函請勞保局協助追溯退保。
  • 勞保部分工時、臨時工之勞保投保薪資應如何申報?部分工時人員投保薪資申報方式所謂部分工時人員,指的是工作時間較一般全時工作勞工有相當程度縮短,受雇主輪派定時到工,如全月均在職者,勞保應全月加保,並按其全月薪資所得總和,依「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之等級金額申報月投保薪資,並請於加保表上註明「部分工時」字樣。如其月薪資總額低於基本工資 (目前為 21,009 元) 者,可依月薪資總額按部分工時人員適用之投保薪資等級(11,100 元、12,540 元、13,500 元、15,840 元、16,500 元、17,280 元、17,880 元、19,047 元及 20,008 元) 申報。臨時工投保薪資申報方式所謂臨時工,指的是未全月在職 (例如短暫受僱幾天),則請於其到職當日申報加保,離職當日申報退保,並以其日薪乘以 30 日推算月薪,再對照投保薪資分級表,申報勞保投保薪資。

    舉例說明:

    僱用之員工,聘僱期間自 106 年 3 月 1 日至 106 年 6 月 30 日止,每月到工 4 次 (每週三),每日 1,500 元,全月薪資 6,000 元,雇主可依上述兩種方式申報:

    • 部分工時人員:以全月方式計算投保薪資及保險費,雇主應於 106 年 3 月 1 日當日申報加保,並以全月薪資 6,000 元填報投保薪資,勞保局會依「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歸級為 11,100 元,雇主並應於 106 年 6 月 30 日申報退保。
    • 臨時工:以日薪方式計算投保薪資及保險費,員工每月到工 4 日(如每週三上工),則雇主分別於其到工當日申報加、退保(每月申報 4 次),並以日薪 1,500 元換算月薪(按日薪 1,500 元 × 30 日 = 45,000 元),投保薪資應申報為 45,800 元,保險費則每月計收 4 日。
  • 參加勞保一般亦應同時參加勞退,公付提繳 6% 退休金,本人得選擇加自提 1-6%。例外已有相關退休金制度保障(如現職軍公教人員)、已領取退休金(俸)及具有專職者,學校得不予提繳勞工退休金。
  • 健保符合全民健康保險投保資格的被保險人或眷屬,都應該以適當身分參加本保險。如果是利用寒暑假從事未逾三個月之短期性工作,且未喪失原有之投保資格者,為避免時常移轉投保單位之不便,全民健保允許仍以原保險身分(例如是父母之眷屬)繼續投保。在學的工讀生,得比照「部分工時認定原則」之規定,視其每週工作時數、到職狀況,在工讀機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每個工作日到工者,無論每日工作時數若干,均視為輪派定 時到工之勞工,視同專任員工,應由工讀機構為其投保。非每個工作日到工者,其每週工作時數滿十二小時以上(含十二小時),視同專任員工,應由工讀機構為其投保。在學的工讀生,如在二個以上機構工作時,以其主要工讀機構為投保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