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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4年「桃園市政府補助原住民族青少年課業補習費用要點」
發佈日期 2025 年 6 月 16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學生園地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4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補助原住民族青少年課業補習費用要點」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為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各公(私)立國中、高中(職)之原住民族學生,於申請日前(113)年度9月1日至本(114)年度8月31日,參加立案補習班課業補習 (不包含才藝補習) 者。
(二)每戶最多補助2人,優先補助本府社會局當年度列冊有案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每人每年補助新臺幣8,000元;非屬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者,每人每年補助新臺幣5,000元。

三、受理期間:申請人應於114年9月1日至9月30日,將申請資料送交教務處註冊組初審,初審通過後將送桃園市原民會申辦。

請有意院的同學下載附件參考並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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