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3年使用牌照稅於113年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止。 發佈日期 2024 年 4 月 19 日 發佈單位 文書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無 點閱次數 149 公告內容 113年使用牌照稅於113年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止,請儘速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內湖分處關心您。 相關附件 【2024-04-20】「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學年度補助高級中等學校部分領域課 ... 【2024-04-19】【轉知】112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特優作品巡迴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