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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3學年度臺北市立麗山高級中學傑出校友遴選
發佈日期 2024 年 8 月 28 日
發佈單位 校長室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432
公告內容
壹、依據:臺北市立麗山高級中學傑出校友遴選要點 (試行版) (113年8月23日主管會議通過)。
貳、宗旨:為表揚本校校友之傑出成就或對本校及社會之貢獻,以提升校譽及鼓勵在校學生見賢思齊,激發校友向心力與榮譽感 、發揚麗山精神。
參、選拔條件:凡本校校友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被推薦為候選人;其被推薦次數不限,但當選以一次為限。
一、學術類:從事學術研究,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二、教育類:從事教育工作,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三、政治類:從事政治活動,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四、行政類:服務於行政機關,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五、企業類:從事各類企業,或任職公司行號,有具體卓越貢獻者。
六、醫藥衛生類:從事醫藥衛生工作,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七、服務類:從事各類社會服務工作,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八、藝才體育類:從事藝術、音樂、體育工作,有具體貢獻者。
九、其他:在專業領域表現優異,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肆、選拔方式:
一、適逢校慶選拔傑出校友活動,請於113年9月20日(五)前完成線上推薦表提出推薦(如附件連結), 11月校慶前公佈遴選結果,並於年度校慶大會公開表揚。
二、由校長邀請行政主管 7 人 、教師會代表1 人 、家長會代表1人組成「傑出校友遴選委員會」審查決定,並由校長兼任主任委員。
三、委員會之委員若為候選人,應予迴避。
四、推薦候選人名額不限,表揚傑出校友之名額得由委員會議定之。
五、必要時委員會可要求被推薦人就其事蹟提供佐證資料。
伍、推薦方式:
一、本校相關人員推薦。
二、被推薦人之服務機關主管或首長。
三、校友推薦。
四、自我推薦。
陸、表揚方式:
一、於當年校慶典禮表揚,頒贈傑出校友獎狀,以為表揚。其具體事蹟刊登於本校校園簡介文宣,並廣為宣揚。
二、邀請傑出校友於師生集會時,傳承其成功之心路歷程,以砥礪後進學子。
柒、辦理單位:臺北市麗山高中。(聯絡資訊:02-26570435#101秘書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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