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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1學年度第2學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學費減免
發佈日期 2023 年 2 月 15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228
公告內容

轉知本市高級中等學校111學年度第2學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申請教育補助費一案
說明:
一、依據「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及「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雜費減免辦法」辦理。
二、申請111學年度第2學期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教育補助費,請依下列說明辦理:
(一)適用對象: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4條第1項規定之特殊境遇家庭,其子女或孫子女,就讀學校具有學籍者,於修業年限內,得減免學雜費,前項減免範圍,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重修及補修之學雜費。
(二)申請人:於2/24內,申請人需檢具以下證件,向洽註冊組申請學雜費減免。

1、申請人檢附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申請之其他戶籍資料證明文件。
2、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科)或鄉(鎮、市、區)公所開具尚在有效期限內之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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