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1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個人實驗教育計畫
發佈日期 2022 年 9 月 20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239
公告內容

臺北市學生申請「111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個人實驗教育計畫」說明如下: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臺北市實驗教育補充規定辦理。
二、依據條例第5條規定略以,個人實驗教育由學生之法定代理人,向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先予敘明。
三、臺北市高中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採線上申請,請於111年10月1日(星期六)至111年10月31日(星期一)期間,至本市實驗教育申請暨審議作業系統https://tpnee.tp.edu.tw(以下簡稱審議系統),進行註冊申請及資料上傳。
四、依臺北市111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各項申請資料簡述如下(詳見申請資料):
(一)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申請案可分與學校合作、不與學校合作。
(二)擬與學校合作之申請人,應於111年10月31日(星期一)前完成網路申請及資料上傳,並提前將紙本實驗教育申請書、個人實驗計劃書及學校合作計畫草案(含電子檔)送交學校承辦單位。

教育局訂於111年11月至12月召開高中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會,進行申請案件之審議,倘申請案進入複決審,將請申請人、學生及合作學校依電子信件通知的會議時程出席。

五、檢附臺北市111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各項申請資料,檔案可於本市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官方網站(http://teecid.tp.edu.tw/最新消息),或教育局網頁/科室業務/中等教育科/高中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下載使用。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