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13-14週學務週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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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2 年 11 月 21 日 |
發佈單位 | 學務處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255 |
公告內容 | 一、午休秩序 請全體同學午休時段在班級教室內安靜休息,勿聚集聊天、討論、走動、飲食等影響他人休息權益。午休在班級教室外走動或逗留者,在教室內聊天、聚集、遊戲或製造聲響者 將登記作為處分依據。 二、校園管制規定 本校生作息時間實施要點第四條規定: (一)若18:00後有留校參加活動之必要,必須依規定提早完成申請核准,留校期間必須有 師長在場,以維護學生夜間人身安全,沒有完成申請而逾時離校之學生得給予口頭糾 正、書面自省或通知監護權人協助處理。 (二)老師如有安排學生實施專題研究、訓練或是協辦各項活動者,也請指導老師、公假派遣 老師務必陪同學生,以免肇生人身安全問題。若有臨時必要讓學生夜間留校做專題實驗 或報告,也務必通知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教官室與家長知悉,以免學生在校發生 意外或實驗室發生實驗意外,才有辦法即時因應處理,相關責任也才能釐清。
三、校園性別事件宣導 (1)性別平等教育法 第二條定義性騷擾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達性侵害之程度者: 1.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從事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致影 響他人之人格 尊嚴、學習、或工作之機會或表現者。 2.以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喪失或減損其學習或工作有關權益 之條件者。 (2)本校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規定 本校職員工(含進用、運用者,例如志工等)於執行教學、指導、訓練、評鑑、管理、 輔導或提供學生工作機會時,在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人際互動上,不得發展有違專業倫理 之關係。 (3)校園常見性騷擾或性霸凌樣態 1.與性或性別刻板印象、性別偏見、性別歧視有關的言語或行為 2.造成他人不舒服的感受 3.對他人身心造成負面影響(害怕某個環境或某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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