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重申公務員於辦公時間應盡職負責,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 請查照。
發佈日期 2022 年 6 月 27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505
公告內容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