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兵役局通知,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規定,114年1月1日起,民國95年次出生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出境應經申請核准。
二、申請連結: 內政部役政司網站/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app/Departure/main。
三、申請短期出境自核准當日起1個月內可多次使用通關出境,並請役男於出國日3天前完成出境之申請。
四、近年迭有役男規劃短期出國,因不諳法令,未事先申請核准出境,致抵達機場或港口後無法順利出國,請役男務必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