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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第二次公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及學生參加113學年度本土語文能力認證嘉獎獎勵計畫
發佈日期 2025 年 6 月 06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學生園地, 教師研習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0
公告內容
  1. 依據本市113學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
    二、旨揭本土語言能力認證,係指由教育部或其公告之學校、機構或法人辦理之臺灣台語認證、客家委員會主辦之客語語言能力認證及原住民族委員會主辦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申請旨揭獎勵計畫取得認證時間須為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間,先予敘明。
  2. 請師生最遲於6月30日前檢附認證證書影本及申請表(如計畫附件1、3)向教務處教學組提出申請,逾時不候。
  3. 其他資訊詳如計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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