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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社團幹部應以正向方式及民主機制帶領社團
發佈日期 2025 年 1 月 16 日
發佈單位 學生活動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學生園地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12
公告內容

主旨:重申本市中等學校學生辦理社團活動,社團幹部應以正向方式及民主機制帶領社團,並請各校加強宣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社團活動課程實施要點辦理。
二、學校實施社團活動,應考量學生興趣、需要及身心發展情形,並兼顧學校發展及社區資源,透過體驗、省思及實踐,建構自我價值觀與意義、增強解決問題能力、強化團隊合作服務及促進全人發展。
三、為維護本市中等學校社團友善學習環境,請各校加強宣導及提醒學生,辦理社團相關活動,社團幹部應以正向及民主機制方式帶領社團並進行經驗傳承,以落實友善校園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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