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白曉燕文教基金會113學年度第一學期警察子女獎助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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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5 年 3 月 05 日 |
發佈單位 | 註冊組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
公告等級 | 助學金 |
點閱次數 | 118 |
公告內容 | 白曉燕文教基金會【112學年度第二學期】警察子女獎助學金申請辦法(詳附件,摘錄部份如下)
二、獎學金頒發對象:
現就讀於國内各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高職之肄業正式學生(含夜校生)。 【備注】就讀高中職一年級新生,因無高中職成績單,無法申請高中職組部份 01、獎勵對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02、獎助對象:因公殉職、死亡、殘發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病故不予受理) 三、申請標準:
01、獎勵部份:學業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02、獎助部份:學業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03、未領學校或其他單位機構之獎學金。 四、
獎勵獎學金名額及金額:
C高中組:每學期31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 伍仟元整。 獎助类学金名额及金额:(父或母因公殉職、死亡、殘廢、重傷等)
F高中職組:每學期05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五、申請方式:(請擇一申請勿重覆申請)
01、由警政署所屬各警察機關推薦。 02、由各級學校推薦。 六、申請學生應詳填獎學金申請表,檢附下列資料:(缺件者不接受申請)
01、112年第二學期成績軍影本、申請大專組(A、B、E)請检附在學證明書,申請高中職組(C、D、F)請檢附學生證影本。(證明目前在學) 02、家長的警政單位在職證明或服務證正反面影本;家長因公殉職、殘障或受重傷者,請原服務警政單位出具證明或撫邮金證書影本。 03、戶口名簿影本·(證明親子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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