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教育補助費
發佈日期 2023 年 10 月 11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學生園地
公告等級 助學金
點閱次數 113
公告內容

(一)適用對象: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4條第1項規定之特殊境遇家庭,其子女或孫子女,就讀學校  具有學籍者,於修業年限內,得減免學雜費,就讀空中大學者,以取得學位應修畢之分為限。前項減免範圍,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重修及補修之學雜費。

(二)申請人:於10月25日前,申請人需檢具以下證件,向註冊組申請學雜費減免。

1、申請人檢附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申請之其他戶籍資料證明文件。
2、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科)或鄉(鎮、市、區)公所開具尚在有效期限內之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證明文件(範例詳如附件)。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