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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春節期間擴大防火宣導
發佈日期 2024 年 1 月 17 日
發佈單位 生輔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77
公告內容

1、爆竹煙火販賣商應販賣貼有認可標示之爆竹煙火產品。
2、勿購買未有認可標示之爆竹煙火,並依市府公告時間及地點燃放。
3、主動進行消防安全設備檢查,並加強防火安全。
4、如發現違規儲存、製造、販賣危險物品、爆竹煙火等情事,打「119」或「110」或其他管道檢舉。

爆竹煙火施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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