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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函轉教育部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規定,核定每年4月 20日為「性別平等教育日」
發佈日期 2025 年 6 月 18 日
發佈單位 生輔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0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6月12日臺教學(三)字第1142802643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原依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5條之2規定將4月20日訂定為「性別平等教育日」,因應《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於114年5月28日公布施行,爰改依據該條例第5條第28款規定予以核定。
三、請各校自行配合行事暦或透過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擬定學年性別平等教育計畫時妥適規劃,舉辦系列宣導活動以響應性別平等教育日,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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