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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重要通知】114學年度校內英語演講比賽實施辦法(請參賽選手詳讀)
發佈日期 2025 年 11 月 10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學生園地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167
公告內容
  1. 報到時應出示學生證或有照片之正式證件(身分證、護照或健保卡等),驗證身份後才可進入會場等候。未攜帶任何證件以至於無法驗證身份者,另需由該班導師或英文任課老師協助驗證參賽者身份。未完成身份驗證者,不可參賽。
  2. 比賽視為正式場合,請依照本校學生服裝儀容規定,穿著整齊校服出席。完全未穿著校服或是穿著拖鞋、涼鞋等非校服者,不可參賽。
  3. 請各班參賽選手展現運動家精神,準時出席比賽。英語演講比賽開始15分鐘未到比賽場地,視為棄權。
  4. 比賽當日無故棄權,或因前項事由無法完成報到驗證導致棄賽者,依本校「學生愛校服務實施辦法」以干擾或妨礙教學活動正常進行,參賽選手愛校服務一次。
臺北市立麗山高級中學114學年度校內英語文比賽實施辦法(111新增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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