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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114年「桃園市政府補助原住民族青少年課業補習費用」
發佈日期 2025 年 10 月 02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學生園地
公告等級 助學金
點閱次數 35
公告內容
  1. 申請資格:
    (1) 為設籍桃園市四個月以上,就讀各公(私)立國中、高中(職)之原住民族學生,於申請日前(113)年度9月1日至本(114)年度8月31日,參加立案補習班課業補習 (不包含才藝補習) 者。
    (2) 每戶最多補助2人,優先補助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當年度列冊有案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每人每年補助新臺幣8,000元;非屬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者,每人每年補助新臺幣5,000元。
  2. 受理期間:本校申請人應於10月13日前,將申請資料(詳見相關附件說明)送交教務處註冊組初審,由註冊組彙整送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複審核定。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