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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禁菸場所】衛生局預告「臺北市『西門町商圈』,自115年6月1日起為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者,全面禁止吸菸場所」之公告,預告期至115年4月26 日,轉知親師生知悉。
發佈日期 2026 年 4 月 27 日
發佈單位 衛生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6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及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
二、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衛生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預告「臺北市『西門町商圈』,自115年6月1日起為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者,全面禁止吸菸場所」。實施禁菸措施範圍:東至中華路1段、西至西寧南路、南至成都路、北至漢口街2段所圍之平面區域(含邊界之騎樓及人行道。
三、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案另載於衛生局網站(網址:http://health.gov.taipei)公告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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