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禁菸場所】衛生局預告「臺北市『廣慈園區』及2處社宅所屬之戶外公共區域,自114年10月1日起為除吸菸區外,不得吸 菸;未設吸菸區者,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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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5 年 9 月 21 日 |
發佈單位 | 衛生組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35 |
公告內容 | 說明: (1)A基地:信義行政中心(地址:福德街86號)。 (2)B基地:衛福大樓(地址:大道路116號)。 (3)C基地:廣慈社會住宅3區(地址:福德街84巷30、38號)。 (4)D基地:廣慈社會住宅2區(地址:福德街84巷50、56號)。 (5)E基地:廣慈社會住宅1區(地址:大道路108、110號)。 2、六張犁社會住宅:( 1區地址:信安街27號; 2區地址:信安街47巷23號、35號)。 (二)南港區:經貿社會住宅(地址:南港區興東街36號)。 三、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3處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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