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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交通安全宣導】111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須登記領牌,並投保強制險宣導!
發佈日期 2022 年 11 月 29 日
發佈單位 教官室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241
公告內容

一、依據111年11月25日北市教終字第1113089798號函辦理。

二、立法院業於111年4月19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並於同年5月4日公布,將微型電
動二輪車(下稱微電車)納管,該條例第69-1條第2項規定,微電車應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並登
記、領用、選掛牌照後,始得行駛道路;同法第4項亦規定,微電車應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投保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三、111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須登記領牌,並投保強制險,始得行駛道路。

 

  • 微型電動二輪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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