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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防治及請假規定
發佈日期 2025 年 1 月 17 日
發佈單位 衛生組
公告類別 防疫專區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92
公告內容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為第四類傳染病

致病原
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屬冠狀病毒科(Coronavirinae)之beta亞科(betacoronavirus)

傳播途徑

一、根據目前證據顯示,當SARS-CoV-2感染者呼吸、說話、唱歌、運動、咳嗽或打噴嚏時,會釋放出含有病毒的大小不一飛沫顆粒,細小粒徑的飛沫核(droplet nuclei)可以在空氣中懸浮數分鐘至數小時,而較大粒徑的飛沫(Droplet)會快速地沉降,其飛行距離約為1公尺,可能停留在地面或物體表面,使病毒可以透過吸入、直接或間接接觸途徑傳播:

  1. 吸入含有病毒的呼吸道飛沫及氣膠粒(aerosol):在通風不良的室內密閉空間、從事體能活動或者提高聲量(如運動、喊叫或唱歌)、暴露時間長(通常大於15分鐘)等情形下,皆可能提高感染風險。感染者長時間待在室內,使室內空氣中的病毒濃度升高,即使距離感染者6英尺(約1.82公尺)以上,甚至只經過感染者離開不久的空間但沒和感染者接觸,都可能被傳染。
  2. 帶有病毒的飛沫直接噴濺於眼、口、鼻黏膜。
  3. 手部直接碰觸到帶有病毒的飛沫,或間接碰觸帶有病毒的物體表面,使手部遭受病毒汙染後,再碰觸眼、口、鼻黏膜。

潛伏期
依據世界衛生組織公告,感染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至發病之潛伏期為1至14天(多數為5至6天)。

可傳染期
依據世界衛生組織資訊,確診病人發病前2天即可能具傳染力。確診病人發病後呼吸道病毒持續排出(viral shedding)期間仍無法正確得知,唯依國內經驗與國際文獻得知,確診病人上呼吸道檢體可持續檢測SARS-CoV-2核酸陽性平均達兩週以上,且下呼吸道檢體檢出病毒的時間可能更久。

臨床表現與嚴重程度

臨床表現包含發燒、乾咳、倦怠,約三分之一會有呼吸急促。其他症狀包括肌肉痛、頭痛、喉嚨痛、腹瀉等,另有部分個案出現嗅覺或味覺喪失(或異常)等。依據目前流病資訊,患者多數能康復,少數患者嚴重時將進展至嚴重肺炎、呼吸道窘迫症候群或多重器官衰竭、休克等,也會死亡。

如何判斷是新冠輕症、還是中重症

  • 輕症症狀 : 喉嚨痛、癢乾咳、鼻塞、流鼻水、肌肉痠痛、頭痛、食慾不振、噁心、拉肚子(腹瀉)、發燒。
  • 中症【務必就醫】:  呼吸急促(肺炎徵兆、脫水)、血氧下降(肺炎徵兆)、嚴重脫水 (口乾舌燥、少尿、暈眩)、劇烈頭痛。
  • 重症【需救護車】:  呼吸困難、嘴唇、指甲發紫、持續胸痛、胸悶、昏倒。

 

快篩與就醫守則

為何需要進行快篩?

隨著確診人數逐漸增加,快篩可幫助民眾快速判斷是否感染新冠肺炎,進行醫療分流。更重要的是,若能在新冠肺炎發病5日内服用口服抗病毒藥物,將有助於降低住院率及死亡率,因此,把握時機進行快篩有助及早診斷、及早治療。

 

哪些時機需要快篩?

1.出現新冠肺炎相關症狀,例如喉嚨不舒服、咳嗽、流鼻水、鼻塞等,可持續快篩2-3日,以迅速找出疑似陽性個案、及早診斷。

2.若曾經與確診者接觸,可進行快篩。

3.自身或同住家人為高風險族群,若有發燒合併呼吸道症狀,應在發病後5日內進行兩次快篩。

**高風險族群考量有症狀或發病5天內是黄金治療期,必須及時用藥,若快篩結果為陰性但仍有疑慮,也可透過PCR檢測以把握黃金治療期。

 

快篩陽性後,該怎麼辦?

1.快篩陽性後,請篩檢陽性之民眾配合「0+n自主健康管理指引」至快篩檢測結果為陰性,或距離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已達5天。 **可領口服藥物醫療院所 (附件連結) **

2.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輕症者在家中休息、避免不必要外出,無症狀或症狀緩解(退燒至少1天)後可安心外出。

3.若為65歲以上長者、孕產婦、具慢性病或免疫不全/免疫低下病史者等具「COVID-19重症高風險因子」之民眾,快篩陽性應儘速就醫,以利醫師及早診治並開立口服抗病毒藥物。

4.若出現警示症狀,應立即撥打119、或請同住親友接送或自行步行、開車前往就醫。

5.如須前往醫療院所陪病、探病、就醫或檢查,請遵守公布之醫療應變措施。

6.就醫分流 : 請隨時注意自身健康狀況。若出現下列警示症狀時,請立即撥打 119 就醫,或由同住親友接送(雙方全程佩戴口罩)或自行前往(如步行、自行駕/騎車)等方式,請勿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1) 無發燒(體溫<38℃)之情形下,心跳>100 次/分鐘。
(2) 喘或呼吸困難(呼吸速率>30 次/分鐘,或血氧監測≦94%)。

(3) 持續胸痛或胸悶。

(4) 意識不清。
(5) 皮膚、嘴唇或指甲床發青。
(6) 無法進食、喝水或服藥。
(7) 過去 24 小時無尿或尿量顯著減少。
(8) 收縮壓<90 mmHg。

 

學校傳染病通報

為防範新冠肺炎疫情持續擴大,如發現或得知學生新冠肺炎確診之案例時,應於發現或得知時起,通知導師/補習班/健康中心至「臺北市學校傳染病通報系統」 48小時內完成通報,並採取相關防疫措施。

 

請假規定

新冠肺炎輕症免隔離,改為 0+n 自主健康管理天數5天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輕症者在家休息、避免不必要外出,無症狀或症狀緩解(退燒至少1天)後可安心外出。

 

返校後注意事項

1.為防治新冠肺炎疫情,維護學生用餐健康安全,落實防疫隔板之清潔消毒,台北市教育局特別製作防疫隔板清潔消毒影片,請各校園利用校園網頁、班級群組及校內活動等多元管道推廣運用;依可傳染期,建議使用隔板至少2週
「臺北市防疫隔板消毒三步驟宣導影片」(網址:https://sites.google.com/view/taipei-tepidemic-preventiont

2.請返校後2週內,配戴口罩,個案主動告知任課老師,安排於通風良好的位置,課程結束後以75% 酒精消毒桌面,用過的衛生紙請放入塑膠袋內綁起,避免飛沫傳染,勤肥皂濕洗手,暫停游泳課,才可以降低病毒傳播的機會。

 

預防方式
為預防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感染,民眾應避免直接接觸到疑似COVID-19個案帶有病毒之分泌物與預防其飛沫傳染。
相關預防措施包含:

  1. 關注並配合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最新公告防疫政策。
  2. 維持手部衛生習慣(尤其飯前與如廁後)、手部不清潔時不觸碰眼口鼻。
  3. 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建議維持社交距離(室外1公尺,室內1.5公尺)或佩戴口罩。
  4. 搭乘交通工具如有疑似症狀者,建議佩戴口罩與遵循呼吸道咳嗽禮節。
  5. 身體不適時建議停止上班上課,留在家中觀察、休息,如出現警示症狀或重症高風險族群快篩陽性,請儘速就醫。
  6. 配合COVID-19疫苗接種政策,按時完成接種。
  7. 於每日打掃時間或放學前,進行班級及廁所漂白水以 1000 ppm漂白水環境消毒(若群聚班級或嘔吐物/分泌物消毒以5000 ppm 漂白水環境消毒),採重點式清潔消毒: 課桌椅、書本、門把、地面、廁所門把、廁所水龍頭、飲水用餐區、樓梯扶手、運動設施等;並將消毒情形做紀錄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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