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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加強防治腸病毒與諾羅傳染病於校園傳播
發佈日期 2023 年 4 月 10 日
發佈單位 衛生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256
公告內容

一、依本府112年3月21日府授衛疾字第1120110455號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3月2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36026號函暨112年3月2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40343號函、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2年3月21日疾管疫字第1121200064號函暨112年3月25日疾管疫字第
1121200076號函辦理。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監測資料顯示,國內腸病毒門診就診人次,已呈現緩升趨勢,且實驗室監測顯示腸病毒71型、腸病毒D68、克沙奇A型等不同型別腸病毒於社區活動,疫情傳播風險存在,需提高警覺;另國內已通報204起腹瀉群聚事件,其中檢出病原為諾羅病毒即佔149起,諾羅病毒為病毒性腸胃炎常見致病原,具高傳染性,主要是經由攝食遭病毒汙染的食物或飲水、與病人密切接觸或吸入含有病毒的嘔吐物飛沫而感染。
三、請師生們留意:
(一)加強個人與環境衛生:不生飲、不生食,與他人共食時應使用公筷母匙,並養成勤洗手的良好個人衛生習慣(如廁後、進食或準備食物前)。倘出現噁心、嘔吐、腹瀉、腹絞痛、發燒、頭痛及肌肉酸痛等疑似症狀應及早就醫,並注意補充水分與營養。

(二)用餐前、廁後洗手,及安全用水。
(三)加強校園食品安全管理及校外教學慎選供餐業者:校內桶餐皆經由程序進行檢驗與備餐。
(四)合作社熱食部需將所有食材加熱後再供餐;外訂盒餐廠商則由學務處派員定期巡查抽檢。
(五)落實生病人員不上班、不上課:學生經診斷為腸病毒(含醫師確診及疑似),應請假至少7天(含假日);另確診為諾羅病毒感染之教職員工生及餐飲從業人員,應停止上班、上課,待「症狀解除48小時後」才可恢復上班上課,餐飲從業人員(廚工)應停止處理食物。
(六)加強環境清潔消毒及清理者防護作為:針對腹瀉患者之嘔吐物、排泄物及室內環境空間務必做好清潔消毒,清理者請戴上口罩及手套,完成清理工作後,務必以肥皂與清水澈底洗手。
(七)落實通報:如學生有疑似腸病毒、諾羅個案及群聚事件發生,請盡速通報衛生組、健康中心與生輔組,並配合衛生單位採行感染管制與消毒等防疫措施
四、相關疾病防治指引請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s:www.cdc.gov.tw)閱覽及下載運用:
(一)腸病毒: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三類法定傳染病>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重要指引及教材。
(二)諾羅病毒: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其他傳染病>病毒性腸胃炎專區>重要指引及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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