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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網路倫理素養宣導】網路媒體請謹慎發言,冒用他人身分發言或公布他人個資者,將有觸法之疑慮
發佈日期 2023 年 6 月 06 日
發佈單位 生輔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736
公告內容
各位同學、家長好:

現今社會,網路通訊及社群軟體已經成為了我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隨著網路使用的普及,我們也需要更加謹慎地發言與分享。在使用網路時,請務必遵守相關使用規範,不要發布攻擊性文字、散布他人個資或冒用他人身分。否則, 可能會違反校規 、 觸犯法律 ,並承擔法律責任。
最近的案例顯示,一些學生在匿名性社團上發布攻擊性文字,或冒用他人身分寄送信件,皆造成受害者的困擾及不安。為了避免這樣的事情發生,請同學們務必注意自己的言論,不要使用不當的用語,也不要散布他人的個人資料或冒用他人身分發言。這不僅是對他人的尊重,也是對自己的保護。
為了讓學生能夠更好地使用網路,我們也希望各位家長能夠協助校方進行相關的宣導。讓學生知悉網路使用禮節及規範,並且能夠在網路上保持良好的形象和言論。讓我們一起警醒自我,保護好自己和他人。

 

有關本校學生獎懲辦法規範如下:
1.小過:以言語、文、圖、影像,侵害他人權益、名譽,情節輕微者(若涉及網路霸凌或網路毀謗等,依國家相關法令另行處置)。
2.大過:以言語、文、圖、影像,侵害他人權益、名譽,情節重大者(若涉及網路霸凌或網路毀謗等,依國家相關法令另行處置)。

 

依據111 年度審簡字第 2368 號判決,網友在 Dcard 上匿名留言罵女生「長太醜」、 「像車力巨人」等言論,經當事者報案提告後,判決出爐:因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各處罰金新臺幣壹萬貳仟元。
臺北市曾經發生過1名國中男生向班上女同學告白遭拒後,便利用班上同學都有使用的手機通訊軟體 LINE ,透過群組功能公開向女同學發送恐嚇訊息,後來還將她從群組刪除,且脅迫班上同學要一起排擠她,導致女同學瀕臨崩潰而轉學,還罹患腸躁症。最後這名男同學也被依恐嚇罪嫌函送臺北地院少年法庭。 (摘自 Ettoday 2013.04.05 ;世界新聞網 2013.04.05)

 

發布攻擊性文字、散布他人個資或冒用他人身分發言的法律責任:

網路世界和實體世界一樣都得遵守法律,網路不當的行為可能會涉及《刑法》中的誹謗、公然侮辱、恐嚇等罪嫌;以下列舉可能涉及的行為,以及所觸犯的法律規定。

1.發表或散播批評、誹謗、不實的言論,包含舉辦或參與惡意票選活動:可能涉及違反刑法公然侮辱罪、誹謗罪、民法侵權行為。
2.發表警告、恐嚇的言論: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 。
3.上傳或散播不雅、破壞他人名譽的照片/影片,包含移花接木的不實照片:刑法公然侮辱罪、誹謗罪、妨害風化罪、妨害秘密罪、散布或販賣猥褻物品及製造持有罪。
4.上傳攻擊行為的影片:刑法傷害罪 。
5.公布他人個資,含人肉搜索後 po 他人個資: 個人資料保護法、刑法妨害秘密罪 。
6.盜用他人帳號(以便冒名進行以上行為):刑法無故入侵電腦罪。
7.冒用他人名義發文:刑法偽造文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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