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116年度第1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 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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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6 年 8 月 27 日 |
| 發佈單位 | 學生活動組 |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學生園地 |
| 公告等級 | 轉知 |
| 點閱次數 | 106 |
| 公告內容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為辦理116年度第1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 請參閱附件資料,有意申請之師生請洽詢活動組 (一)補助期程:全年度執行之案件,執行期程為116年1月1日至11月30日者,應於115年9月1日至9月30日前提出申請。 (二)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之對象:低收入戶家庭、中低收入戶家庭、特殊境遇家庭、遭遇困境家庭或清寒家庭學生(應檢具村里長證明或學校師長家庭訪問紀錄);另各類學生,不包括就讀於研究所、空中大學、空中大學附設行政專校及空中商專者。 (三)申請方式:採線上填報及函送書面資料,請至下列網站登入填報及下載書面申請資料:https://www.thvs.ml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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