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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未成年無照駕駛移置保管車輛執行計畫」,提醒同學勿無照駕駛。
發佈日期 2023 年 1 月 19 日
發佈單位 教官室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學生園地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218
公告內容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1月18日北市教學字第1123006891號函辦理。
二、為遏止未成年無照駕駛行為,臺北市政府府警察局訂定「未成年無照駕駛移置保管車輛執行計畫」,藉由移置保管車輛手段,強化車輛所有人管理責任。
三、未成年無照駕駛之行為,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規定舉發駕駛人,也會依規定移置保管車輛,使其無法再次駕車上路;若家長(車主)明知未勸阻,也會依處罰條例第21條第5項舉發,將處罰6,000元至1萬2,000元罰鍰,並記該車違規紀錄一次。
三、提醒同學切勿有無照駕駛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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