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電子煙vs加熱菸認清不觸法 |
|---|---|
| 發佈日期 | 2026 年 8 月 14 日 |
| 發佈單位 | 教官室 |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
| 公告等級 | 無 |
| 點閱次數 | 277 |
| 公告內容 |
「電子煙」是由電子煙填充液(簡稱煙油)、霧化器及其零組件組成,以電能驅動霧化器,將混合了丙二醇、甘油、化學調味香料或尼古丁等成分的煙油,使由液體產生煙霧供使用者吸入肺中,產生吸菸效果。市面上聲稱之電子維他命棒、蒸氣果汁、VAPE(維卜)等物品,事實上指的都是電子煙。 已有研究指出,電子煙會釋出甲醛、乙醛、超細微粒、重金屬等有毒、致癌物質,可能引發阻塞性細支氣管炎,及造成腦、心、肺、肝、腎等器官損害,且有吸食成癮、二手煙及三手煙問題。世界衛生組織指出,任何形式的菸品或電子煙都是有害的,電子煙多含有尼古丁及有害致癌物,對使用者和暴露於二手煙者都有害,也沒有證據證明電子煙是安全且可以幫助戒菸。 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並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態菸草產品(包含加熱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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