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各級公立學校(含公立幼兒園)教育人員至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接受諮商輔導支持服務,每學年得以12小時為上限核給公假,請同仁參考運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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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6 年 6 月 11 日 |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教師研習 |
| 公告等級 | 轉知 |
| 點閱次數 | 144 |
| 公告內容 | 一、為強化教師心理支持系統及提升校園整體韌性,自115年2月1日起調增教師免費心理諮商服務次數,由現行每學年6至10次提高為每學年8至12次。 二、為配合前開教師諮商服務次數調整為每學年最高12次,臺北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專任教師、代理教師、校長以及公立幼兒園園長,如於上班時間接受教研中心諮商輔導支持服務,在不影響課務前提下,得由服務學校視需要覈實核予每人每學年上限12小時之公假,並請依規定事先完成請假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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