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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各級公立學校(含公立幼兒園)教育人員至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接受諮商輔導支持服務,每學年得以12小時為上限核給公假,請同仁參考運用。
發佈日期 2026 年 6 月 11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教師研習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44
公告內容

一、為強化教師心理支持系統及提升校園整體韌性,自115年2月1日起調增教師免費心理諮商服務次數,由現行每學年6至10次提高為每學年8至12次。

二、為配合前開教師諮商服務次數調整為每學年最高12次,臺北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專任教師、代理教師、校長以及公立幼兒園園長,如於上班時間接受教研中心諮商輔導支持服務,在不影響課務前提下,得由服務學校視需要覈實核予每人每學年上限12小時之公假,並請依規定事先完成請假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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