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有關內政部移民署114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請協助轉知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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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6 年 1 月 26 日 |
| 發佈單位 | 註冊組 |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
| 公告等級 | 無 |
| 點閱次數 | 103 |
| 公告內容 | 有關內政部移民署114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14年11月13日移署移字第11401565941號函及教育局115年1月21日北市教國字第1153033181號函續辦。
二、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校之新住民及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鼓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特殊優秀學生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特研訂旨揭計畫。 三、有關本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一)受理及獲獎公告期間: 1、報名期間:自115年2月23日(星期一)起至115年3月23日(星期一)止完成系統報名作業,並下載系統列印具有流水編號之申請書(務必簽名)及申請清冊後,並附相關佐證資料,於115年3月30日(星期一)前寄至內政部移民署,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獲獎名單公告:預計114年5月底。 (二)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子女。 (三)核發獎項及金額: 1、申請「新住民子女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新住民及子女優秀獎學金」及「新住民及子女清寒助學金」者,均須由「現就讀學校」至該系統申請。符合資格者請於115/3/9(一)前洽註冊組。 2、申請「新住民證照獎勵金」者,須由「申請人」至該系統申請。 四、該系統於115年2月23日至115年3月23日開放受理報名,請推薦及鼓勵符合條件之新住民及子女踴躍報名,並依限完成線上報名及寄送申請資料至內政部移民署(10066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移民事務組沈先生)彙辦。 五、如有報名及系統操作問題,請於報名期間之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洽詢下列專線: (一)報名作業諮詢專線:(02)2388-9393分機2364、2548、2549、2579、2604、2605及2606。 (二)系統操作服務專線:(04)2326-5200分機306、316、387、391、392及393。 六、旨案計畫業公布於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教育文化/獎助學金網頁(網址:https://ifi.immigration.gov.tw)。 欲申請「新住民子女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新住民及子女優秀獎學金」及「新住民及子女清寒助學金」的同學請於115/3/9(一)前備齊資料繳交教務處註冊組
欲申請「新住民證照獎勵金」的同學於115年3月23日(一)前自行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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