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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財團法人立賢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
發佈日期 2026 年 3 月 10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助學金
點閱次數 111
公告內容

一、獎學金名稱:115年度 獎助學金(含【The Shiner清寒獎助學金】及【火炬助學計畫】)
二、適用對象:家境困頓、認真學習、品行優良的公私立高中職學子。
*兩項獎學金擇一申請。合計每校總申請件數上限三件,其中含「火炬助學計畫」上限一件。(申請人數超過時,由本校獎學金審查小組審議後推薦。)
三、申請時間:校內收件至3/25(三),請送註冊組辦理。
四、申請資格:
1. 家境清寒或遭逢家變(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認定標準即可),仍有優秀表現或良好品格者。
(1) 各校班導師認定並推薦之家境困頓、亟須扶助鼓勵、低收入戶者。
(2) 經各政府、社福團體或家扶中心認定家境困頓須扶助者。
2. 舉凡於某領域(學業、品德、技能或其他)有優良表現或展現高度的潛能與興趣者。
*因獎金核發時程因素,「火炬助學」僅開放目前高一、高二(或其他學制同等階段)學生申請。

五、申請項目說明:

The Shiner 清寒獎助學金 火炬助學計畫
獎助金額 單次性NTD $3,000元 長期資助(至畢業)每人每月NTD $2,000元
評估要件 符合前述申請資格 除符合前述申請資格外,家中經濟及整體學習狀況更需長期協助或支持,且有意願完成規定義務(說明如下)者。
受獎期間義務 獲獎學生於受獎期間(每學年)須完成以下3項任務:
請推薦教師確認學生可完成任務,方可申請
1.
參與志工服務至少6小時(需取得服務證明)
2.
課外自主學習(以下擇一完成)
ex:(1)參與立賢舉辦之「暑假免費線上課程」至少4小時。
(2)參加課外講座/課程/工作坊(需取得參與證明)
(3)觀賞藝文表演/參觀展覽(需檢附票券影本)
(4)閱讀課外讀物(需於總心得反思寫上書名、作者)
(5)其他:可提出自訂方案與立賢討論。
3.
志工服務與課外自主學習總心得反思(500字以上)
*請於5月中旬確定入選後,於8/18(二)前依本會規定,完成以上任務並繳回相關佐證資料,否則不予核發獎金。
*詳細規定請見「入選名單」公告後發布之公文。
獎金核發時間 預計5/20(三)前
寄發支票至學校
9月初寄發支票至學校(受獎學生須於8/18前完成義務)
經審核 未獲獎者 致贈選書一本 致贈選書一本,或發給The Shiner清寒獎助學金$3,000元(基金會將視申請者整體表現或狀況評估而定)。

申請文件:
凡申請人符合以上各項規定者,請於本學期正式註冊後,備妥以下文件向學校申請。

  1. 獎助學金申請表(附表二):請詳實填寫個人基本資訊。
  2. 學生自傳(附表三):請簡述家庭情形、個人興趣、志向等,或任何想讓本會了解的事情,不限字數,毋須制式。
  3. 導師推薦函(附表四):煩請老師將申請學生的家庭、學習、個人情況詳實以告,並敘明學生須特別照顧及關心之處,本會將視情形深入了解,並盡可能提供更多協助。
  4. 火炬助學行動方案(附表五):本項僅申請【火炬助學計畫】者須填寫。
  5. 註冊費通知單或收據影本:為了解學生每學期需負擔費用,請提供本學期註冊費(包括學費、雜費等)繳費通知單或收據影本一份。
  6. 成績單:前一學期(114-1)加註各科分數之學校成績單正本或蓋學校章戳之成績單影本一份。
  7. 各類證明:低收入戶、清寒、特殊境遇、身心障礙等(無則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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