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3月16日──再反思婦女問題

1.找回穆斯林女權:公開辯論法律! 澤伊那.安華(Zainah Anwar)

2.烈女 顧玉玲 

3.誰是台妹?她們的復仇  胡淑雯

4.沒有人知道 美女貶值以後……    胡淑雯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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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找回穆斯林女權:公開辯論法律! 澤伊那.安華(Zainah Anwar) 2006.04.26  中國時報

馬來西亞現任和兩位卸任總理的女兒娜莉.阿布都拉(巴達威)、哈妮絲.胡申及瑪莉娜.馬哈地三月十八日連袂參加「伊斯蘭姐妹會」舉辦的「穆斯林國家家庭法律改革趨勢國際研討會」。

三個人同台演說,公開表明她們深信伊斯蘭社會講求公正對待婦女。當今全球穆斯林婦女爭取正義平等,並要求停止拿伊斯蘭教當藉口繼續歧視女性的呼聲日漸升高,三人都覺得有必要予以聲援。不過這也顯示,她們很關切馬國近來出現一些有損婦女權利的潮流。

人藉真主之名犯不義之事

現今大部分穆斯林社會,婦女勇於挑戰那些拿「聖訓絕對無誤」當幌子,以延續父權制度,並消滅不同意見的政府、宗教當局和伊斯蘭教團體。

在伊朗,許多婦女,包括伊斯蘭學者和保守家庭的女兒,被迫在公開場合對抗伊斯蘭革命所帶來嚴刑峻法的社會現實。當局曾經承諾,由於真主的法律全然正確,因此在伊斯蘭的理想國度裡一切都很完美。唯情況並非如此。

婦女現在了解到一個事實,就是伊斯蘭信仰,就像紐約的費薩爾.勞夫教長所稱,不是個代名詞。伊斯蘭本身並不說話,倒是人們常以真主的名義說話。人們利用權威的經文,來達到獨裁目的。就經文層次來說,真主的正義是個理想。但在現實層次,許多不義之事卻是藉真主名義犯下的。

男人用宗教把女人關進牢籠

對我和我創辦的「伊斯蘭姐妹會」來說,這關係到伊斯蘭教及真主皆代表正義的信仰。假如正義是伊斯蘭教的本質,何以藉伊斯蘭名義制定和實施的法律政策,會導致不義和歧視?

就是在這個層次上,全世界穆斯林婦女開始組織起來,並要求改革法律和政策,以維護伊斯蘭教中的正義、平等、自由和尊嚴等原則。

大部分穆斯林婦女無意拒絕宗教信仰。我們是信徒,而身為信徒,我們希望從我們自己的信仰中找到自由、真理和正義。我們強烈感覺到有權改造我們的宗教,重新予以定義,同時參與理解伊斯蘭教並做出貢獻。我們要參酌當今婦女生活的事實和經驗,制定和實施法律。

對今日許多婦女來說,我們的生活與父權制度所建構的「理想」穆斯林婦女互相衝突。長久以來,男人為我們定義如何當女人,然後用宗教和傳統,把我們關入社會建構的牢籠裡。這些限制使我們淪為人類中屬於下等的那一半。我們順從並尋求他們的肯定實在太久了,因為獎懲的權力都握在他們手上。

是聖訓不義還是人解讀錯誤?

但是不能再這樣下去。今天的婦女受過教育,在經濟上也能獨立。她們在面對不義時,不再受威嚇而沉默。如果不義是藉宗教名義造成的,那麼婦女將回歸宗教源頭為自己尋找答案,以了解究竟是聖訓的內容要為不義負責,還是人類解讀錯誤。

對我們這些身處文明社會,生活在民主憲法架構下的女權運動人士和伊斯蘭教信徒來說,我們主張我們有權讓自己的聲音能在公開場合被聽見,也有權參與宗教事務的決策過程,這很重要。

有些根本的問題需要提出,如:誰來決定哪一種解釋,哪一種法律觀點,哪一種傳統慣例才正確,並成為制定管理我們公私生活及相關罰則的依據?我們所承襲的眾多條規中,哪些應該摒棄?做這種決定的依據是什麼?用來選定法律觀點的指導原則又是什麼?誰的利益應受到保護,誰的利益應予以否決?

取得「正確」觀點並制定成實際法律,這是一種人為的建構過程。這種依人意參考聖訓制定的產物,不是真主神聖的法律。這只是人的知識和理解,且因為人的經驗,人的軟弱以及時空環境背景而受到限制。

「伊斯蘭家庭法」應開放辯論

最近國會通過的「伊斯蘭家庭法」,吉蘭丹和丁加奴兩州通過的「伊斯蘭法」以及「伊斯蘭刑事犯罪法」,都是這種過程的產物,不能因其名稱有「伊斯蘭」字眼,就認定是神聖的法律。制定和草擬這些法律的是人,在議會裡通過這些法律的也是人。因此,當伊斯蘭成為公眾法律和公眾政策的一部分,如馬來西亞這樣,那麼這類法律和政策就有必要開放給公眾辯論,並且採納公眾的意見。這是民主國家政府應有的責任。

(本文作者長年從事穆斯林女權運動,創建「伊斯蘭姐妹」組織,並擔任馬來西亞人權組織理事。安華對馬國長期以來,婦女地位以回教之名打壓歧視,被剝奪民主社會的公民權利,表達嚴重不滿。

○○一年起,馬來西亞將伊斯蘭信仰國教化;二○○五年馬國並通過「伊斯蘭家庭法」,放寬男性穆斯林可迎娶多名女性,且不須再提出足堪婚後公平對待每位妻子的財力證明,男性離婚後可剝奪前妻的財產權,在在引起伊斯蘭姊妹會的不滿,安華女士即強烈主張廢止這項新法。楊明暐譯)

 

2.烈女 顧玉玲  2006/11/26  聯合報.副刊 (2006第一屆懷恩文學獎社會組評審獎)

「本來我想這是自己家裡的傷心事,」梅菊說:「現在知道了,原來這是大家的事!」

認識梅菊,是因為工傷協會辦理「台北工殤春祭」。過往,因工作傷害而死亡的案件,處理完職災理賠及後事,家屬就把傷心事彷如打包了,冰封庫存,不願再多提起,他們安靜地道謝,藏著眼淚與心事,想辦法在塵世中再存活下去。死亡是這樣沉重,失去親人的經驗,太痛,碰不得。組織者也只能步步維艱,小心翼翼,再多往前一點,都像是逾越了。

還能夠為亡者再多做點什麼呢?無非就是透過宗教的儀式,幫他超渡,但願他來生安好。我們於是籌辦工殤者的集體超渡法會,柔軟地、安全地輕撫死亡的羽翼,追悼亡者,安慰生者。

法會召喚了很多流淚的、安靜的家屬,扶老攜幼,白髮的父母、素衣的年輕媽媽……個個專注在書寫了四千多名亡者姓名的超渡名單上,找他們熟悉的那一個。那些名單,是組織工作者耗了好幾個月在勞保局塵封的倉庫裡,爬高佝低翻尋抄寫而來的,當我們看見亡者家屬從四面八方被召喚出來、在蓮位上找到自己家人的名字時的安慰表情,就覺得所有的辛苦都值得了。

梅菊很早就來報到了。簽了名、拿了資料,她說:「有什麼事要幫忙嗎?」後來,她就一直在報到處,招呼亡者家屬們,我們幾乎都忘了與她才初識。

梅菊從來不吝分享自己的情感,他和丈夫是一對苦拚過來的恩愛夫妻,雙方都來自貧窮家庭,努力營生就為了共同建構對未來美好的想像,好不容易子女都上了高中,丈夫卻在台北市市民大道停車場的工作中,被奪去了性命。她流淚,但還是笑著,像是擔心影響別人的心情,鼓勵著自己也安慰別人地說:「我相信,我做這些事,他一定也會很高興的。」

梅菊常來,愈請她幫忙,她愈來。我們後來慢慢組了一個「工殤合唱團」,成員全是單親媽媽,從一開始淚眼汪汪的經驗分享,到後來與「黑手那卡西」工人樂團一起磨出集體詞曲創作,在街頭、法會、音樂會唱自己的心聲。

一口氣接觸了這麼多喪偶的女人,我忍不住想起《台北市誌》裡的列女。離現在一百多年前,十名「心凜冰霜,臨大節而不可奪者」被尊為列女,可細看列女的身世,真讓我嚇出一身冷汗。她們全是死了丈夫的寡婦,那年代的貞烈女子,一旦丈夫死了,懸腳帛自縊、掘蛇藤水飲之、服藥……自殺以明志的,竟占了列女一半!僥倖沒死成的,之後大半輩子,幾乎足不出戶,撫孤、事翁姑為務。

史上記載的列女,全得是辛苦且痛苦的寡婦才成。

但在工殤合唱團裡,這些喪偶的女人都活得精神奕奕。她們的性格這樣多元鮮明,有的俐落明亮,有的含蓄和氣,在丈夫工傷過世後,她們多半承擔了主要家計,勞動營生。賴粉在公園賣雞蛋糕,麗華是環保局的約聘僱清潔工,碧蓮任職會計,而梅菊則在家代工計件車衣服。她們使用有限的假日,聚會討論、參與活動,慢慢面對「這是大家的事」,而非單一工作上的意外。這麼多工人在職場上或傷或亡,結構上一定出了什麼問題,她們共同討論勞安政策,也共同尋求新的意義來看待家中的變故。

工殤家屬們歷經了家庭中最痛的挫折,都磨練了一身強勁的能量,唯有讓力量找到產生作用的入徑,才得以促成集體的形成。而集體是有溫度的,憤怒與悲傷都熅出熱度與火花,列女於是成為有行動力的烈女。

梅菊學電腦、記錄家屬的聯絡方式,參與政策規畫,也主動提案執行。她在抗爭場合發言,聲量如耳邊細語,真摯感人,但幾乎被街頭吵雜的人車聲淹沒。她於是再主動嘗試,發抖的手緊握麥克風,多次在街頭代表說出家屬的心聲。

走過市民大道,她說:「這是我先生工作過的地方。」還有很多工程,她都可以背誦出來,哪條馬路、哪盞路燈、哪棟大樓……無處不在。

「我記住他,也要大家都知道工殤者對社會的貢獻。」梅菊說。

她寫信給亡夫,很多年了,寫完後燒給他,和他分享人世間的精采與心情。她也試著寫下他與她的故事,從一場工傷事件,看見更多結構性的社會問題。她的人生,因為他的不在,而更有彈性、韌性。

「工殤合唱團」經常是流著淚唱歌,大家談起亡夫,談起過年過節還在飯桌上留下他的碗筷,談起他出事前一天的種種徵兆,遺憾那麼多,說不完。喪偶的女性,生活中還有很多幽微的掛念與顧慮。

「平常叫瓦斯,要把先生的遺照先收好,免得人家知道家裡沒男人,怕被欺負。」聰明多年來還在為亡夫打職災官司,她從來不錯過任何學習相關資訊的機會:「但我和孩子其實都過得很好了。」

煮一手好菜的秀鳳,丈夫過世後,久未工作的她決定要自己掙錢了,親戚們原本安排了大伯的工廠,她婉拒了,另覓他處。「如果去大伯那裡工作,大家都知道我死了老公,就不好意思穿紅衣服了。」她吐吐舌頭,像小女孩:「嫁給他以前,我就很愛漂亮了啊。」

我大笑,這絕對不是書裡合格的烈女。可烈女們一個個活得精采生動,在法會上唱歌,到行政院前抗議,社會參與活躍。

「有一點惶恐的是,我們好像漸漸習慣沒有他的日子了。」梅菊說:「以前都是他照顧我,他死了,我就要照顧好自己,讓他放心。」

梅菊是我心中最棒的烈女。她,以及她們,在生命的斷裂處,從個人的痛苦往集體的力量走去,勇敢地、有熱量地活著。

 

3.誰是台妹?她們的復仇      胡淑雯  (20060402) 人間

那些自稱台妹的名流,往往並不怎麼台。而真正台裡台氣的妹妹們,通常並不喜歡人家叫她台妹。那些宣告「我愛台妹」的男生,會和台妹唱歌跳舞玩在一起,然而他們的正牌女友,不但國語比台語流利,連英語也講得比台語漂亮。

打開電視,看見女明星在非洲行善,吃不好睡不好,水太髒拉肚子,生個小病就說歷劫歸來,一副下放貧民窟的、第一世界的姿態。分送可樂與巧克力,要小朋友拿出雀躍的笑容來換。三句一個可憐、兩句一個可愛的,訴說與黑小孩的友誼。女明星漂亮的眼睛,被落後的蠻荒地景餵得飽飽的,飽脹殖民主義的同情心。

可憐的黑寶寶,為了服務女明星的「人格展示」,將赤裸的饑餓與貧窮攤開,供客人挑選。他們挑了一個眼睛特大、長相特別可愛的娃娃,供女明星擁抱、親吻。女明星在鏡頭巨大的凝視底下滴落慈善的眼淚,不久之後,再戴著那些引發內戰而導致饑荒的名牌鑽石,出席時尚派對,洽談廣告代言的價碼。──台妹「阿由美」盯著娛樂新聞,一面抽菸、包檳榔,她最感興趣的問題是:她們拍一支廣告需要幾個工作天?可以賺到多少錢?

阿由美可以為了五十塊,穿過四線馬路送檳榔,她說「人生裡滿是狗屎,路上的意外算個屁」,阿由美講話不太好聽,因為記者的問話讓她很不耐煩,問她穿這麼少不冷嗎?她說不藍咧(不然呢),不這樣怎麼拚業績?特寫鏡頭在她的胯下死命鑽營,比醉鬼的眼睛還要猥褻。她為她得到的每一樣東西付出代價,也為她不想要的東西(窺伺、訪問、懷疑)付出代價。

阿由美的雙手,跟多數的台妹一樣,是用來勞動而不是用來享受的:剪檳榔、抹石灰、包葉子;為客人洗頭、上染劑;在KTV端飲料、擦桌子、洗抹布,一雙手忙得不見天日,卻堅持塗上厚厚的指甲油。油彩在摩擦間斑駁掉色,像一個又一個來不及兌現就脫落的心願,一如我的鄰居CC,學人家開了一間Lounge Cafe,一本正經、恭恭敬敬的裝高級,卻將招牌上的Lounge拼錯了。大門開在菜市場旁邊,音樂放的是過氣的Kenny G,把咖啡館弄得介於「泡沫紅茶」與「美而美」之間,四個月就宣告倒店。

心底的台妹

CC這樣的台妹,怎麼也拿不到「流行」的定義權,於是練就一身模仿術,靠著單薄的資本,以盜版與複製品生存於世。在夜市賣「LV」包包、「Burberry」圍巾、「Calvin Klein」內褲、「印度」拉茶、「法式」煎餅、「正宗」大阪燒。沒有一樣忠於原味,於是樣樣都成了台味。

她們是最愛漂亮的地攤妹,對流行與時尚毫無戒心,從來不介意成為蔡依林或濱崎步的翻版,只不過,她們的置裝預算是人家的百分之一,只能當個便宜的拷貝品,也因為知道自己缺乏宰制性的財力、宰制性的美貌,於是發展出一種「過量」的美學,將平日搜括來的每一樣流行元素都披掛上身,管它是否出自同一系譜、內在均不均衡。戲劇化的風格,鋪張著各式嘈雜的顏色、粗糙的細節,踩著疲憊的三七步,積極地吆喝著。一種粗獷的巴洛克。

這「過量」也表現在過度的裸露上面:有胸露胸,有腰露腰,有腿露腿,有臀露臀,有三樣就絕對捨不得只露兩樣,誤以為自己樣樣都好看的,就一樣也不保留的一次露個精光。拿肉體去拚、去比,要辣就辣個徹底,連一吋皮膚也不省下,將性感一次出清。這廉價的色情是屬於街頭與電音舞池的,給她一張Lady’s Night的飲料券就免費奉送,不會被簽約買斷、成為只為利潤服務的「高級性感」。

其實每個女孩心底,都有一個小台妹。最初她才三歲,習慣講台語,愛跳舞愛唱歌,天真的屁股扭得比誰都起勁。進了幼稚園,學會認字講國語,直到國小五年級,還有人說她的國語帶著台語腔,十五歲偷偷化妝,化得一臉重妝顯得又髒又老,太熱中於追求性感,一不小心就穿得太緊或露得太多。

翻開相簿,看看自己國中或高中的樣子,總是有一點聳,有一點過火。因為害怕不夠(不夠美麗、不夠時髦、不夠聰明)而衍生的過量(粉太厚、噴太香、話太多)。一種因匱乏而導致的感官爆衝。

像舊式雜貨店裡販賣的條裝橘子水,豔色的,近乎螢光,由「高級」香料、色素、與糖水混合而成。雖則口口聲聲自稱高級,其實暗地裡知道自己是個廉價的劣質品。──這是台妹的自知之明,也是我與她們所共有的一種自卑的神色,以及對於這種自卑感的反抗心理。

幾乎是不自覺的,台妹以「對時尚的全心擁抱」醜化了時尚,以低俗的品味向「品味」鬧場,把高尚的拉下來,低調的變風騷,奢華的變塑膠。誇張、惡搞,什麼都敢。這膽大妄為的低俗,衝到某個極端,竟然從極端處轉身、變異,演化出某種形而上的力量,解構的力量。

一場品味的復仇,從盜版變成全新的正版,攻佔街頭櫥窗、社會學論文、歐洲攝影雜誌、美術館、報紙副刊。連那些以「高級國語人」和「國際英語人」自居的政治、文化精英,都不得不放下身段假扮台妹,意圖討好收編。──從盜版變成正版,並且擁有自己的盜版,這是對盜版最大的恭維。

台妹是很敏感的,就像所有底層的人一樣,你是否真的看得起她,她是知道的(女傭總是能夠看穿她的老闆與老闆娘)。假如你虛情假意,想要佔她便宜,她不會拆穿你,好讓你繼續弄虛作假,看你能變出什麼把戲。

迎向光榮

我不由得想起舒淇。拍攝露點寫真與三級片的舊日舒淇。改拍藝術電影拿到影后的今日舒淇。這兩個舒淇的差別,有人說是自信,有人說是演技,有人說是氣質與品味,然而對我來說,這些改變全都濃縮在一個線索當中:她的口音,她那帶著港腔的國語。這港腔已經不是昔日的下港腔了,而是另一種較接近國際化想像的香港腔。她棲居在一個新的語言位階,一個相對的文化高地之上。

這細不可查的差別,是最後也最重要的差別。這語言的距離,也是當下的我與童年的距離。

台妹在迎向光榮的時刻,或許都不好意思承認,基於某種處於「低處」的自覺,我們都曾經努力地改造自己的口音。直到現在,許多台客台妹依舊模仿著ABCABT的口氣,將台灣國語的起始音ㄐㄑㄒ,置換成美式國語的ㄓㄔㄕ,誇張的演練著一種嘻哈的風格、瀟灑的挑釁。

可見權力對語言的創傷,還沒有得到釋放。也因此有些台妹,比誰都急著嘲笑、撇清:檳榔妹嘲笑恐龍妹(拜託喔,別拿我跟醜女比較!),跑車展的show girl看不起檳榔妹(我跟她層次不一樣,OK?)。她批評她氣質太差,她則反諷她台灣國語才「嚴重」呢。嚴重?彷彿台灣國語是某種需要治療的殘疾。

變成壓迫者,就覺得安全了。台妹有時候,比那些「高級國語人」更不遮掩,對著外籍勞工與外籍新娘,表現雇主或本地人的優越感。──從自我鄙視,逃向鄙視他人。

我想起小時候,做錯事被媽媽懲罰,她要我面壁跪著,好好反省反省。但是我當著她的怒目竟然不可遏抑地大笑起來,因為她把反省說成「反ㄕㄥˇ」,這「反ㄕㄥˇ」還是台灣國語的「反ㄙㄣ反ㄙㄣ」。她落在語言的下風處,像小丑般失去了權威,而我嘲笑她的方式,曾經就是,我被嘲笑的方式。

幾個月前的一個周末,我精心打扮了一番,要去赴一個重要的約會,臨出門還是很不放心,要我品味超群的妹妹幫我鑑定鑑定。她久久盯著我,緩緩的下了判決:嗯……妳退後,站遠一點,下半身還算合格,上半身,看起來,感覺,有點台……。我馬上退回房間,在衣櫃前重新忙碌起來。

台妹的自卑史,與光榮史並排著、競爭著,像一對相互嫉妒的姊妹,因著對方的強大而變得更強。

 

4.沒有人知道 美女貶值以後……    胡淑雯 2008-12-19/聯合副刊

這不是性別問題,是美學問題……

走在騎樓底下,身後傳來一聲,「美女」。不知道該不該回頭。

這聲音聽起來很熟,但我跟聲音的主人其實不熟,是工作上認識的男人,沒有私誼,只有禮貌性的交談,類似辦公室裡、另一個部門的同事,偶爾在茶水間遇上了,只能聊聊天氣,或當日的頭條新聞。

「美女……」那聲音繼續追上來。我依舊不肯回頭。

回頭多可笑啊(自以為是美女嗎?),不回頭又嫌造作無禮(妳明明知道,知道他在叫妳)。

但我就是不甘心哪。不甘心遷就這一類、無趣的社交語言。

隨口將女人稱作美女,是一種語言的怠惰。表面上恭維,其實漫不經心,就像政客討好選民。

當所有的女人都成了美女,意味著,每一個女人都「應該」成為美女。就好像耶誕節就該吃大餐,情人節送金飾與玫瑰,百貨商場在過年之前大聲放送:恭喜呀恭喜,發呀發大財。(這首可憎而吵鬧的歌,下一句究竟唱了什麼,早早關上耳朵的我怎麼也記不住。)

「美麗」被推崇成為女人的義務,同時也就貶值成廉價的商品。美女教師、美女警官、美女運動員、美女檢察官……電視新聞裡的美女們,一日換過一個,彷彿電池一般的耗材,塑膠碗與免洗筷。

美麗既已成為一種基本禮儀,把女人稱作美女,則變成眾人的口頭義務。男人於是習慣性地藉由「美女」一詞,表現禮貌。

「美女」變成一個代名詞,類似妳或您,取代了個別女人的名字。

「美女」之遭到濫用,最惱人的問題不在「物化女體」,在於缺乏想像力。看看資訊展、觀光節,千篇一律便宜行事,以低廉的價格找來年輕的肉體,搶占兩秒鐘的新聞畫面,彷彿不靠女人就賣不出東西似的。再看看KTV伴唱帶(英文歌尤其驚人),幾乎毫無例外地,請來一個木頭美人,漫無目的演繹著性感的憂愁,踩著不宜散步的高跟鞋,行走於失魂落魄的風景區。就連政府辦的溫泉祭、美食展,用的也是美人計。

這不是性別問題,是美學問題。

似乎大家都習慣了,習慣聽成衣銷售員、保險推銷員、餐廳服務員,以「美女」稱呼任何一個,看起來還不夠老的女人。「美女」兩個字,在社交語言的操作底下,被誇張了意義,而漸漸失去了符號意義。就像一枚拾圓的硬幣,在時代的齒輪之中反覆磨擦,終於失去了刻度,抹滅了雕飾:蔣大頭不見了,梅花也凋落了,「拾圓」的字眼隨著「中華民國八十二年」的消逝而變得模糊難辨,回歸成一塊廢金屬。

這麼說來,「美女」的貶值,或許不是壞事。當女人厭倦了「美女」這個詞,或許就有機會重新定義「美麗」,將定義的權力,從「下定義」的那群人手中搶回來,還給「被定義」的那群人。一如我們這座島嶼,正在重新定義「中華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