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427日──反網路霸凌

楊又穎疑似被網路霸凌而輕生,教人悲痛、不捨,一個充滿無限可能前途的年輕生命就此殞落,對她白髮蒼蒼的父母,情何以堪?對愛她的親人、好友又是午夜夢迴心碎之慟。有人說:「不要理它就好了!」有人說:「怎麼那麼笨!」我反駁:「你受的了,就是有人受不了!」所以請你不要霸凌別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1.網路霸凌/沒有怨恨的父親   李枝桃  聯合報2015.4.26

2.網路霸凌/我也曾被謠言傷 邁過就好  賽夏客/國小校長(苗縣頭份)聯合報2015-04-26

3.【反網路霸凌】 專題楊又穎死於網路霸凌!醫:4招破解   【華人健康網 記者洪毓琪/台北報導】 2015423

4.惡言前一秒 想想自己能否實名承擔   聯合報社論  2015-04-26

5.網路霸凌/網路霸凌怎麼管 法陷兩難  吳景欽/真理大學法律系主任(新北市)   聯合報 2015-04-26

6.網路霸凌遍及全球:歐盟發起網路安全日、美國催生反霸凌法其他國家怎麼做? Sid Weng  2015/04/23

 

1.網路霸凌/沒有怨恨的父親   李枝桃  聯合報2015.4.26

我喜歡一個人在家做家事時,把電視打開,並不一定要看新聞,只是想要家裡有點聲音,所以通常是聽而不聞;但一遍遍的重複著楊又穎的新聞,重複著記者一遍遍的話:「楊又穎的父親彭作奎沒有一句怨言」、「楊又穎的父親彭作奎沒有一句怨言」。

我放下拖把,看著畫面中的彭父,胸口像壓了個大石頭般難受。年輕的生命逝去讓人不捨,但老淚往肚裡吞,不怨不恨的老父親,更讓人心疼呀!

之前的新聞中,即報導彭家不願追查網路霸凌的人,與一名朋友聊天時,電視正播報這則新聞,朋友育有二名女兒,從女兒出生後,舉凡把屎把尿、牙牙學語、學步走路到陪伴上學,孩子的一切他都參與不缺席。他太太笑著說,至今孩子已長大成人,他仍牽掛著女兒,每天都要與女兒打電話聊天後才上床睡覺。

「從小到大的陪伴照顧,都是愛的牽掛,要是我怎麼受得了?我一定要想盡辦法找出兇手,還我一個公道」,他一說,老婆一聽立即插嘴:「光是女兒要出嫁,你都睡不著覺,別說發生那樣的事了,要發生你不抓狂才怪」,他一聽尷尬地笑笑,仍為楊家抱怨不平。

我回應說,可以想見這種牽掛,因我女兒小時候,帶她去買菜時,她走丟了,當時我像瘋了般,痛不欲生。後來雖找到,但廿幾年過去,我仍常做惡夢,暗夜驚醒。

朋友說起他曾到公園散步,看到年輕人因打球糾紛,一言不和打架見血光的事情,他氣著說:「他們不知道父母會傷心難過嗎?沒有媽媽忍痛生產,怎會有他們?光說要孝順,怎不知道要珍惜生命?」我說當年與我生產的同一時間,鄰床有一名媽媽即因難產而亡,因此我也常對女兒及我學校的寶貝們說「孩子的命,是媽媽拚了命給的」,我是這麼認為的。

昨天新聞中的彭父強忍悲痛,安慰弔唁者的畫面,讓人心疼更讓人敬佩,失去愛女的痛,任一個為人父母的都能想像得到那種椎心刺骨的痛,在痛心之餘能放下仇恨,必須有多大的心量?他是不願讓女兒走得不安穩?還是不願傷他女兒的人曝光,讓那人的父母也跟著傷痛?

這一個沒有怨恨的父親,他原諒與寬容的選擇,能讓我們多一點省思:做子女的,千萬不要如此傷害自己的父母,更不要如此傷害他人的父母呀!

我想到我的朋友芬,她也是歷經難產過程才生下孩子,她的小孩叛逆,國中時稍有不順即自殘,她痛心地對孩子說:「你的命是我拚命生來的,不准你傷害自己」。小孩與人打架,她氣得打她兒子說:「不准你傷害別人,你知道他的媽媽拚命才生下他,他也是他媽媽心頭的一塊肉嗎?」

芬以人母心情,教孩子愛己愛人,或許彭父也是以人父心情,看待傷女兒的那人及他的父母?我們這些為人父母的,我們以何種心情看待呢?我們是否也該提醒孩子:「別傷害自己,你是爸爸媽媽的寶貝,也別傷害他人,他也是父母心目中的寶貝,心頭一塊肉。」  §§  回頁首

 

2.網路霸凌/我也曾被謠言傷 邁過就好  賽夏客/國小校長(苗縣頭份)聯合報2015-04-26

藝人楊又穎疑似被網路霸凌而輕生,真叫人不捨與惋惜。我之所以心疼她的處境,也是因為自己曾經有過像她一樣的遭遇,感受特別深刻。

那一次是發生在網路尚未興起的七、八十年代,被謠言傷得很重;只因自己年少輕狂不懂得藏拙,以至於光芒太露,像凸起來的釘子般礙眼,便被有心人士抹黑造謠、製造事端,用不堪入耳的言語詆毀與中傷。

處於「千夫所指,無病而死。」的當下,我感到人生是黑白的,生存是無意義的。幸好遇到多年前的老長官,他看出我的行徑頗不尋常,單刀直入的開示我說:「死是一條不歸路,不會還妳清白,只會讓妳沉冤莫白:何必拿別人錯誤的行為,來懲罰自己!」

乍聽這一席話,我完全清醒過來:「是呀!我何罪之有?怎麼沒想到謠言止於智者,反而一心想跳入別人布下的陷阱中,多麼愚蠢呀!」

我相信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因為每個人都願意成為他人生命中的貴人,願意出援手拉人一把;一句溫暖的話語,一個關懷的行動,便能讓不幸事件少掉一樁。  §§           回頁首

 

3.【反網路霸凌】 專題楊又穎死於網路霸凌!醫:4招破解   【華人健康網 記者洪毓琪/台北報導】 2015423

知名藝人楊又穎於昨(22日)驚傳輕生,令人不勝唏噓!外界對於她的自殺原因多有揣測,她的哥哥忍住悲傷,於今日公開其生前部分留言表示,妹妹確實是因不堪網路上誣衊式的霸凌留言,才會走上絕路。精神科醫師表示,面對網路霸凌等問題,應謹記4原則正向面對。

楊又穎的哥哥指出,網路誣衊式霸凌是造成妹妹Cindy自殺的原因,在妹妹遺書中深深透露自己對網路霸凌的無奈,她提到「每個人都會為了保護自己而說謊,但請記得,誰也騙不了誰,誰也騙不了自己,我將帶著事實到別的地方去,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地獄。」

別成為網路言語霸凌的共犯

除了對支持妹妹的粉絲道歉外,楊又穎的哥哥也表示,目前只想專心處理妹妹後事,暫不願追究誰是兇手。也呼籲網友「曾經在相關網站投稿、按讚、收看、留言的人都能知道,不要以為說幾句話而已不會怎樣,別成為網路言語霸凌的共犯。」

同時他也強調,現今社會習慣發言與批評,從表面看似多元與包容,但如果缺少尊重與善意維繫,就會造成傷害。呼籲大家重視網路霸凌問題,正視其可怕、嚴重性,並將於臉書成立反網路霸凌活動!

成名的代價?網路霸凌害人不淺

對於此次楊又穎因不堪網路霸凌而輕生的事件,精神健康基會召集人、精神科醫師楊聰財表示,網路霸凌(cyber-bullying)指的是「透過電腦網路與通訊科技等媒介,所進行的霸凌行為」。再加上網路世界容易一傳十、十傳百,以及不易追查掌控、具有匿名性的特性下,更大大增強霸凌的殺傷力。特別是一舉一動被大眾拿放大鏡檢視,包括演藝人員、部落客、政治人物等公眾人物,更是深受其害。

以目前演藝事業版圖跨足全球的韓國來說,對於演藝人員的網路霸凌更是可怕,甚至有所謂的「Anti-Fan(反明星組織)」存在。不僅會對他們所反對的明星做出恐嚇或傷害行為,更會在網絡上散布各式謠言,來中傷反對對象。

因此,也導致不少明星在龐大的輿論壓力下,走上不歸路。例如有「韓劇天后」之稱的女星崔真實,就是因不堪網路謠傳她追債逼死好友安在煥,而選擇在自家浴室上吊身亡。

 

不被網路霸凌打倒!謹守4點原則

有鑒於網路霸凌的嚴重性,楊聰財醫師針對受霸凌者提出4點因應原則,建議適時宣洩自身的情緒壓力,千萬不要勉強告訴自己:「我可以自己解決」,才能減少負面能量的累積。

 

原則1/正面思考

以正面的態度去看待不實的謠傳與惡意批評,除了將其視為自身成長、蛻變的動力外,不妨可把它看做他人的嫉妒與羨慕,不需多加理會。

 

原則2/包容性

學習包容霸凌者的言論、舉止,將施加霸凌者視為心靈自卑的患者,較容易釋懷原諒。

 

原則3/適度傾訴

尋找值得信賴的親朋好友,傾訴自己的問題、困擾;或者相約一起從事運動、唱歌等休閒活動,皆有抒壓、排解憂愁的作用。

 

原則4/轉移注意力

培養自身的興趣,如閱讀、唱歌、繪畫、手工藝等,讓自己專注於能夠感到美好的事物上,來轉移注意力。

拒當「鍵盤殺手」!醫師籲勿衝動詆損他人

同時,楊聰財醫師也呼籲網友,切勿在嫉妒、羨慕等因素,以及自認為對其關心、正義正確的角度上,任意批判、辱罵他人,或散播不實謠言。並在網路公開,張貼任何訊息前,需謹慎思考是否觸法,或可能傷害他人,尤其在情緒激動時,更需待心平氣和時方可採取行動,以避免成為躲藏於電腦後的「鍵盤殺手」。

反網路霸凌!社群網站推特出招迎戰

許多社群網站在體認網路霸凌的危險後,紛紛投入研發有助終止、減少網路霸凌發生的相關程式。譬如,社群網站推特(Twitter)最新公布的促進使用者安全對話措施,包括對「暴力內容」定義從寬解釋,及採取更多附加強制選項對付網路施虐者等方式,就是善用科技終止網路霸凌及騷擾的最新做法。  §§           回頁首

 

4.惡言前一秒 想想自己能否實名承擔   聯合報社論  2015-04-26

等不到自己的首部電影就要上映,新人楊又穎不堪網路霸凌選擇輕生,人生提前謝幕。她生前來不及得到的安慰與支持,訊息卻在死後不斷傳入手機。她的兄長呼籲別再追究霸凌凶手是誰,無語問天的一幕,令人哀傷。

台灣網路的殘忍文化,近年有愈演愈烈的傾向。只要發現一個對象,大夥便呼嘯而上,不問青紅皂白,或者集體公審,或者譏嘲怒罵,人人爭以判官兼行刑者自居。在網路空間裡,負面標籤一旦貼上,就永遠不會消失,會繼續留存在搜尋引擎的無選擇記憶中。這些,形同數位時代集體烙印的羞辱「紅字」。

網路的種種優點,毋庸贅述;網際網路能集合眾力引領創新、改寫產業生態、策動社會改變,甚至推翻政權。但對於網路的黑暗力量,人們卻缺乏足夠的反省與自覺。其中最值得探索的一點是:當一個人登入深似海的網絡扮演匿名者角色時,他平日作為公民的道德感就會立刻降低。

不少人一上網馬上變得刻薄,連別人小小的「白目」或「失言」,都可以瘋狂攻擊。藝人炎亞綸在地震後寫下:「狂下雨把乾燥的土壤淋溼,地質鬆軟造成今天地震不斷。」被網友不成比例地譏嘲,稱他是「無腦草包偶像」、「史上最強地質大師」。隱身在鍵盤後,人性的陰暗面似乎能無限擴大,銷融了現實世界中原本的規範與責任感。

網路之殘酷,常常是在暗處向他人發動攻擊,或匿名向自己的朋友發射暗箭,或在資訊不全下自以為是地扮演輿論制裁者,而造成他人的聲譽和形象傷害。美國十八歲青年泰勒,因為遭室友偷錄下他與情人的親暱影像並傳上網路,憤而投河,引起社會譁然。曾為白宮緋聞事件受盡羞辱的陸文斯基最近也打破多年的沈默,述說她遭受到的網路霸凌,包括被編成笑話、歌詞,光是嘲笑她的RAP就有四十首。

在警察國家,人民網路發言偶有不當,便可能遭到逮捕;在自由世界,網民信口雌黃甚至把人逼死,卻毫無責任。如何在兩者之間求取人性的平衡,其實是現代社會沒解決的課題。人們必須警惕的是,要避免自己在不知其詳的情況下跟著別人起鬨,更要避免讓自己從「鄉民」變成「酸民」,一味在網上發表妒恨或仇恨言論。

在網路上,「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故事常成為佳話。例如,小警員公布民代咆哮警局的關說嘴臉,或者拍下鹹豬手或露鳥的捷運痴漢上傳,一進入網路空間,常可以達到「就地正法」的效果。這類的「鄉民的正義」,當然不難獲得網民的叫好。但是,在沒有網路的時代,無法製造這麼大規模的立即制裁與公開羞辱;即使是十大槍擊要犯的臉孔,不過是在火車站張貼公告罷了。更何況,有些片面的資訊,並無法訴說完整的故事,可能汙衊了當事人,對方卻無法擁有辯駁的機會;這種三分鐘式的「網路正義」,其實是危險的。日前,一名購買火車自由座的孕婦不滿另一名女性拒絕讓座給她,上網公布了對方的面貌;孰料,對方其實也有孕在身,這該譴責的是誰?真實世界的人際糾紛,法律上已發展出一套追討真相和責任的程序;但在網路世界,這樣的防錯機制並不存在,所以更應該謹慎。

在失去親人之後,楊又穎家人理性而克制地聲明:「希望所有曾經在相關網站投稿、按讚、收看、留言的人都能知道,不要以為說幾句話而已不會怎樣,別成為網路言語霸凌的共犯。」並決定推動反網路霸凌運動,胸襟令人敬佩。

在網路文化更臻更熟、立法更臻周全之前,網路使用的文明只能靠使用者自己維持,同時也要由網友互相提醒。每個人在鍵盤前發出惡言惡語的前一秒,請想想自己如果不是以匿名身分發言,而是真名發表,是不是仍會用同樣的惡毒語言來批評謾罵?自己又是不是願意承擔毀損他人名譽的法律代價?再思之後,也許來得及將不負責的言論刪除。

在楊又穎輕生後,有人高呼啟動復仇機制,要求發動人肉搜索找出霸凌凶手,更有媒體僅憑猜測便公布可能霸凌者的身分。由此可見,鄉民的嗜血習性並非一時可以戒除。但無論如何,面對無辜者的死亡,每一名使用者都有責任協助清理一下網路的殘忍角落。     §§  回頁首

 

5.網路霸凌/網路霸凌怎麼管 法陷兩難  吳景欽/真理大學法律系主任(新北市)   聯合報 2015-04-26

有藝人因網路霸凌而輕生,為了避免憾事再度發生,有立委提出制訂專法建議。只是這種專門立法,若要對網路言論進行事前的行政管制,恐又會有箝制言論自由的重大爭議。

在如FB這類網路社群發達的今日,一個未經查證的訊息或貼文,不僅會被迅速分享,更因網路的匿名性,會有一大堆加油添醋的留言。面對這樣的網路現象,就算被害人提起公然侮辱或誹謗罪告訴,且警察也有能力找出匿名者的真實身分與所在,卻因人數眾多,致不可能全數為訴追,就易讓人產生僥倖心理。更何況,公然侮辱罪最高僅能處以拘役,誹謗罪最高也不過為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再加以兩者皆為告訴乃論,能產生嚇阻效果,相當有限。

而就算散布不實言論者遭檢方追訴,惟根據大法官釋字第五九號解釋之意旨,就算誹謗者無法證明所散布之事為真,但只要基於善意,仍可因此免除刑事責任。所以,只要非屬網路謠言的始作俑者,就可以其所述乃為轉貼,致非屬惡意之理由,以來阻卻刑事的不法性。

故在對侮辱性、誹謗性的網路言論,刑罰手段顯然束手無策的情況下,就只能以民事求償的方式為救濟。只是民事訴訟,往往曠日廢時,緩不濟急,也會因爭執什麼是侮辱性、誹謗性的言論,使被害人又陷入另一段痛苦的煎熬。

面對網路霸凌現象,現行法制確實出現救濟不足的困境,似有另立專法之必要。

只是若要制訂能立即防制霸凌言論散布與攻擊的網路規範,就必然得授權公機關,在發現有侵害他人權利之虞的言論時,有採取行政管制,尤其是勒令版主關閉網站之權限,甚至對於此等行為之制裁,亦應連帶擴及於設版者。

只是若真授權行政機關得為此等的事前管制,或能即時制止網路霸凌的產生,卻必然碰觸到憲法言論不得為事前檢閱與審查的底線,面臨箝制表現自由的質疑與指摘。

如何在防止網路霸凌與保障言論自由間取得平衡,肯定是網路時代的一大難題。       §§   回頁首

 

6.網路霸凌遍及全球:歐盟發起網路安全日、美國催生反霸凌法其他國家怎麼做? Sid Weng  2015/04/23 19:37:00 發表於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國際 • 科技 • 網摘 

 

你為什麼需要知道這則新聞

網路受害者常因而遭同儕排擠,不被群體接受,導致深深孤獨感和社會隔離感。這些人更容易有低度自尊和抑鬱症,而學校時期遭霸凌的影響也都會持續到成年。

女模楊又穎(Cindy)不堪網路霸凌(Cyberbullying)自殺,引發社會再次討論網路霸凌衝擊。美國、英國等校園和網路霸凌事件也層出不窮。美國1999年科羅拉多州傑佛遜郡科倫拜高中槍擊案後,各州反霸凌立法開始快速增加,歷經10多年努力、數次提案與無數年輕人蒙受霸凌痛苦,蒙大拿州21日成為美國通過反霸凌法的最後一州,民主黨籍州長布拉克(Steve Bullock)簽署了「蒙大拿無霸凌法案」(Bully Free Montana Act)。 

 

梅爾案催生「反網路霸凌法」

住在密蘇里州的13歲女孩梅爾(Megan Meier)患有注意力不足症,她在網路上認識16歲的伊文斯(Josh Evans),兩人在網路上無話不談。不過伊文斯隨後就表示不想與梅爾做朋友,並在網路上對梅爾說:「這個世界上沒有妳比較好」,並且出言不遜,梅爾在網路上被霸凌情況愈來愈嚴重。200610月,梅爾用完電腦後就在房裡上吊自殺,引起全美重視。

梅爾的父母隨後成立了梅爾基金會,發起反網路霸凌行動,也在密蘇里州催生了反網路霸凌法,也被稱為「梅爾法」,成為反網路霸凌的一大勝利。美國國家青少年暴力防治中心曾經估計,有3成的美國青少年曾經被霸凌,或是成為霸凌的目標,同時霸凌也不再侷限於校園或是遊樂場等地,並隨著科技進步,在社交媒體、網站或手機等霸凌方式愈來愈多。

 

美英陸續立法反霸凌

近年美國數起校園或網路霸凌事件,至今仍令人記憶猶新。201012月拉特格斯大學大一新鮮人克里蒙提(Tyler Clementi)被室友用網路攝影機拍下他與另名男學生的性行為,並透過網路散播這支影片。克里蒙提不堪羞愧輕生引發社會議論,這起事件成為全美反霸凌青年同志聲浪的象徵。事發4個月後,新澤西州的反霸凌法案正式簽署通過。

女神卡卡(Lady Gaga)近年來致力推動反霸凌,她的114歲粉絲羅德麥爾(Jamey Rodemeyer)上傳網路影片抱怨遭霸凌後自殺,卡卡不只談起切身之痛,更呼籲總統歐巴馬必須重視同志人權與校園霸凌的問題。

英國也針對校園與網路霸凌有多項立法,近來甚至有呼聲要加重網路霸凌罪刑。去年10月因模特兒梅德蕾(Chloe Madeley)為母親爭議言論辯解而在推特面臨網路霸凌,威脅對她不利。英國今年2月已先通過「刑事司法與法庭法案」(Criminal Justice and Courts Bill),相關修正案,網路色情報復將被定罪判刑,網路霸凌刑責從目前最高6個月提高4倍到2

無獨有偶,美國加州一名男子在「情色報復」網站發布數萬張男性與女性猥褻照,本月4日遭判18年有期徒刑,此案據稱是美國犯罪史上首例。 

 

歐盟發起「網路安全日」

根據EU Kids Online公布2014年歐盟青少年網路使用調查,歐盟國家年齡介於1116歲的青少年中,有12%曾經遭遇網路霸凌,這個比重幾乎是20107%的兩倍。而歐盟反霸凌(Beat Bullying)與歐盟家庭組織聯盟(COFACE2014年的調查更發現,曾經遭受霸凌的青少年中,有35%曾經自殘、38%想過自殺。這顯示網路霸凌問題已經不容忽視。

事實上,早在2004年,歐盟已經注意到網路霸凌現象,決定架構網路安全計畫,成立「關注網路安全網」(INSAFE),並發起每年2月第2個星期二為「網路安全日」(Safer Internet Day),希望喚起社會對網路霸凌問題的關注。

這項活動也獲得國際關注,包括台灣在內,超過100個國家每年都會在這一天舉辦活動,呼籲外界注意兒童網路安全。除此之外,歐盟在2009年時,更與包括臉書、推特、谷歌/YouTube、雅虎、MySpace17個社群網站簽訂協議,保護青少年隱私,確保青少年網路安全,遏止日益嚴重的網路霸凌現象。

 

推特新安全措施對付網路霸凌

社群網站推特(Twitter21日最新公布促進使用者安全對話措施,這也是網媒、科技公司及研究者利用科技終止網路霸凌及騷擾的最新做法,成效待檢驗。推特的最新做法包括對「暴力內容」定義從寬解釋及採取更多附加強制選項對付網路施虐者。不過媒體質疑,科技造就了網路霸凌,它也能停止霸凌?

「英國精神病學」期刊(British Journal of Psychiatry)研究指出,網路受害者常因而遭同儕排擠,不被群體接受,導致深深孤獨感和社會隔離感。這些人更容易有低度自尊和抑鬱症,而學校時期遭霸凌的影響也都會持續到成年。 

 

日本加強網站巡邏

在日本,有關遭人在網路、學校的網站、匿名留言板等中傷的案件時有所聞。日本針對網路霸凌的對策以「法辦」為主要考量,也就是從刑事上及民事上的追究責任。網路留言屬公然性,構成日本刑法230條所訂的名譽毀損罪要件。

不過,名譽毀損罪屬危險犯,容易成立,但是告訴乃論罪,必須被霸凌的人提出告訴才行。要提告時,最好備妥證據,包括被網路霸凌留言內容的檔案、按日期順序列印出內容、被霸凌的內容、次數、網站名稱等。日本有些地方政府已加強網站巡邏。

日本媒體20138月曾報導「LINE霸凌」案增加。1名就讀奈良縣橿原市立國中1年級女生於2012年秋天開始,遭3名好友疏離。原本她與這群朋友透過LINE傳輸文字、照片等,後來只有被設定得只有她無法讀取,還被寫壞話。2013328日早上,這名女學生從大廈7樓跳下。

 

新加坡祭出「防止騷擾法案」

新加坡原有法律對騷擾定義較為模糊,新加坡國會去年通過「防止騷擾法案」,納入網路騷擾或霸凌等條款,即使加害人在國外也比照適用,被害者可向法院聲請保護令,防止遭不肖分子加害。根據法令規定,也可要求移除網上的騷擾內容。

另外,新加坡為網路安全,今年4月成立「網路安全局」(Cyber Security Agency),統籌電力、運輸、電信等10個重要產業的監管工作。通訊及新聞部長雅國(Yaacob Ibrahim)負責督導網路安全業務。

根據非政府組織「觸愛網路健全服務」調查,新加坡每4個中學生中就有1人網路霸凌過同儕;每3個中學生就有1人被其他人網路霸凌;小學生每5人就有1人曾被網路霸凌。

新加坡曾於2011年發生一起緬甸女學生自殺案例,這是新加坡首起因網路霸凌自殺案件,這名女學生由於要和男友分手,結果遭到男朋友在臉書以負面言詞霸凌。 

 

馬來西亞以反霸凌之名箝制言論自由

近幾年馬來西亞網路霸凌風氣日盛,除了社群網站上有不同社群專頁,如「他要紅我們就讓他紅」等專供人肉搜索並譴責看不順眼的人外,校園網路霸凌短片不時傳出。

直到20124月,馬來西亞政府才修訂「1950年證據法令」,新增了認定網路內容所有者/作者的第114A)條款,並解釋修法是出於3大考量,包括政府有責任確保網路報導負責、避免國民成為網路恐嚇、欺凌的受害者,以及如何保障自由必須與尊重並行。

不過,此舉被大馬人普遍視為是用來對付異議分子,而至今修訂後的證據法令也未曾對付網路霸凌事件,反而不時傳出大馬政府運用其他法令(如煽動法令)來對付網路政治異議分子,包括近期以破紀錄9項煽動罪名控告1名在網路聲援反對黨領袖安華的漫畫家。

 

印度年輕人36%曾親身經歷網路霸凌

去年1120日在西印度果阿省舉行的「印度國際影展」開幕典禮上,國營「全印電視台」(Doordarshan)現場轉播星光大道,因女主播不斷口誤,甚至把「果阿省總督」講成「印度總督」,使電視台挨轟。

有網友把名為「全印電視台最笨主播就在果阿印度國際影展」的轉播內容上傳YouTube,影片透過臉書、推特和其他即時通訊服務野火燎原,女主播遭網友無情批評、取笑,甚至非理性謾罵,舖天蓋地的負面反應使她不得不關閉自己所有社群網絡帳號。

網路法專家道格(Pavan Duggal)指出,「這不是網路霸凌,那什麼才是網路霸凌?」依「資訊科技法」(IT Act)第66條,網路霸凌屬可保釋的犯罪,定罪後最重可處3年徒刑併科罰金。但問題是,該如何詮釋什麼樣的行為構成犯罪?

專業網路安全技術公司邁克菲(McAfee)去年1項調查顯示,5成印度年輕人有過網路霸凌的經驗(包括看到他人遭網路霸凌),其中36%是親身遭遇。網路專家提醒,現代人可能至少都有雙重人格,日常生活中有1種,在網路世界又有另1種。許多學校和非政府組織也開始教育學童和年輕人,應注意在網路上發表和轉貼訊息的可能風險。   §§

 

反網路霸凌 加州法條多  中央社記者吳協昌洛杉磯22日專電  2015/04/23

加州是全美第1大州,網路霸凌的情況也屢見不鮮。因此加州在許多法律中,都有包括反網路霸凌的法規,以保障被霸凌者的安全。

加州在許多法律上都有反網路霸凌的條款,例如教育相關法案、電子法等;而加州法律明定,使用電子通訊工具進行擾亂、恐嚇或是威脅另一個人,都被視為網路霸凌,而網路霸凌在某些情況下,在加州屬於違法案件。

而在網路霸凌行為上,加州法律也明定凡是在網路上散布個人資料或是對另一個人使用騷擾的訊息,都是違法的。

但是根據加州法律,這兩種違法的行為,都算是輕罪(misdemeanor),在加州,輕罪的懲罰是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是1000美元以下的罰款,或是兩者都有。

另外,加州也在2008年通過AB86法案,明定不管是個人或是透過電子通訊工具,對特定人士進行性騷擾、仇恨暴力、威脅等,都是違法行為。

為了防止網路霸凌的不斷發生,加州司法部檢察官辦公室表示,有3種簡單的方法,首先是在網路上的帳戶,在密碼設定上要更仔細,不容易被猜出來,也不要跟任何人分享密碼;其次,在網路上發生爭辯時,盡量保持冷靜,或是離開這個討論;同時在網路世界外的問題,很有可能是導致網路霸凌的原因之一。

此外,加州司法部檢察官辦公室也在網路上提供各種防止自殺的專線以及諮詢,希望能夠降低因網路霸凌而造成自殺的案例。        §§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