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46)()

1.《社論》禁止師生戀的商榷 人間福報

2.談教師與學生互動的分際 徐茂瑋

3.耶魯大學防教師濫權 明文禁止師生戀  政治大學新聞學系實習媒體第1467期

4.話說師生戀 聯合報╱黑白集

5.我看「禁止師生戀」 林彥佑

6.社論-師生戀如未違法 公權力不宜插手 中國時報 

7.教育部多管閒事 夏珍

8.禁師生戀/師生倫理亂 孔夫子也搖頭     劉新圓/研究人員

9.老少配,腦筋大轉彎 聖嚴法師

1.《社論》禁止師生戀的商榷 2011/11/2

2.談教師與學生互動的分際 徐茂瑋 2006.03.

日前中部一位國中教師,因涉及師生不倫戀被檢方提起公訴,遭媒體報導曝光,承受不了壓力上吊自殺。留下悲慟的老父、妻子、一兒及甫出生的女嬰。另外,這位還未成年的女學生,如何面對如此殘酷後果與強大壓力?心中的傷與痛何以撫平?

逝者已矣,生者也待療傷止痛,吾人不忍苛責與批評。然願就一教育老兵的立場,談談教師與學生互動的分際,殷鑑不遠,引以為戒!

近幾年忝為高中實習老師的指導老師,第一次師徒正式對談,一定告誡:「學做老師,要先學會做人;要做好老師,先要做好人;要做好人,先要修養自己。」所以「修養自己,安頓自我」,是學做老師的第一要務。因著此正本清源的基本功,人生許多無謂的困擾得以避免。

指導高中實習老師時,除專業學問與教學能力之外,並時時教導其待人處世之道,當談到師生相處的原則,一定特別叮嚀如何與異性學生互動,這些準則亦適用於同性學生。

老師應是成熟而學有專精的成人,學生則幼稚懵懂,因之,情竇初開的少男、少女,每天看著學問淵博侃侃而談,而且風度翩翩或儀態萬千的老師,再加上老師多是溫柔關懷,孩子自然心生敬佩、仰慕與依賴,此時只要春風輕拂,我們這些老先生、老太太當年不也就暗戀起我們的老師嗎?不到一個月,就霍然發現老師又老又醜又肥!我告誡實習老師,當你知道學生暗戀你,或向你告白,不必沾沾自喜,也不要怕,以平常心面對,不迎不拒,正常的情況下,一個月左右孩子的症狀就消失了。如果狀況嚴重或自覺無法處理,一定要向行政系統求救,學校當協助你及孩子。如果孩子約你「談判」,絕對不可答應,因為你與孩子沒有「瓜葛」,為什麼要「談判」?一旦「談判」了,就落人口實。是故,求救是很重要的策略。洞悉孩子對老師戀愛的真相,成熟的老師還會墮入這樣不對等的戀情嗎公開的公共場所,如:教室、辦公室、走廊、操場…等透明人人可能隨時進出的合理地方,「孤男寡女不獨處一室」的確是該遵循的祖先智慧。教學近三十年,不對學生開黃腔是我堅守的原則,甚至性暗示的語言都避免,但是不避諱以嚴肅的態度、教學的角度與學生談論性,因為性也是生命的一部分。其餘不恰當的肢體接觸,不適當的語言、語氣,過於與部分孩子親暱…等等,凡逾越師生分際的言行都該自制,一位成熟的教師該有「發乎情,止乎禮義」的涵養。

如此是否綁手綁腳不利老師教學?靜修女中有位數學老師向當年的校長潘采薇修女表示,因為他是男老師不適合走入座位行列中看女學生演算數學,潘校長說:「這時候你是老師()

3.耶魯大學防教師濫權 1467 201004/16~04/23

國耶魯大學(Yale University)(2010年4月)六日通過禁止師生戀的法案(Student-Faculty Relations Ban),成為八所長春藤名校裡唯一明文禁止師生戀的大學。

由於過去耶大曾發生教授要求跟學生分手,而導致該名學生跳樓自殺的案例,考量到師生戀情或性愛關係,恐影響到師生課堂關係及給分公平性,甚至影響校譽,因此,未來耶大將同時開除相戀的教授與學生。

此法規的倡導人,耶大教務長查理斯隆恩(Charles Long)表示,為維護大學教育任務的健全本質,教職員必須對引導、教育和評估工作確實負起責任,「孩子們的家長送他們到耶大的目的,不是和替他們打分數的教授們睡覺。」

隆恩自西元一九八三年以來便致力將反師生戀概念列入校規,經過數十年努力,終於達成目標。隆恩指出,大學生由於在心智與年齡上還不夠成熟,因此特別容易受到教師濫權的影響。

「學生和教授的關係曖昧,也會獲得分數上的優惠。」來自中國大陸的留學生王維多認為,「師生戀會敗壞校園風氣。」

反對校方立法禁止師生戀的耶大學生露比麥克曼能斯(Ruby McManus)則指出,學校太過干預個人自由了,「我覺得這種戀愛個人自由,只要雙方情願,這是二個人的事,跟別人不相干。」

然而,這項校規只有指出大學生不能和教師發生關係,並沒有對研究生明確規範。露比也提出疑問:「為什麼校規的適用性會有大學。」

4.話說師生戀 2011.11.01

宜鼓勵,但若說禁,恐怕也禁絕不了。有些界限或分際,應該要弄清楚一下。

從硬邦邦的法律來說,第一條是成年與否的界限。除了刑法,現在還有兒少福利法及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當老師的和當學生的,同樣應明白自己的權利和行為後果。第二條則為是否運用職權脅迫的界限。一名高職老師以宗教治療為由,性侵了至少九名女學生,結果被判二十餘年重刑,並成立了第一宗老師性侵而學校國賠的例子,連校長也遭監察院糾舉。這些界限不可跨過,無庸贅言。

但談的如果是師生「戀」,又也許不全是硬邦邦的法律所能規範的。師生戀,可能是佳話也可能是悲劇,可能很浪漫也可能是痛苦。寫在瓊瑤的「窗外」裡或許是動人的故事,發生在真實杏壇則可能鬧成難以承受的醜聞。

但話說回來,哪一種戀愛不是又浪漫又痛苦?哪一種戀愛,不都可能結局在佳話,也可能結局在悲劇嗎?世俗看來門當戶對、才子佳人之戀,未必幸福以終。當代的姐弟戀、異國戀、同性戀、麻雀想要變鳳凰之戀……,以過去某種標準看來的不倫之戀,現在則各有自認理直氣壯的依據。這樣說起來,明文規定、強力拆散、或父母淚眼懇求的禁戀,就算不是多此一舉,也多半徒勞無功。

回到民主法治的現代社會裡,以主管單位教育部的高度和規格,發文強調遵守法律規範是應該的;但白紙黑字要求聘約載記禁止戀愛事項,實在有點「前現代」。師生戀和師生間的性騷擾並不是同一回事,何者適宜公權力的

5.我看「禁止師生戀」 林彥佑 更生日報  2011-11-08

有些師生認為,師生戀不應被約束,因為兩情相悅,不該有身份、年齡上的限制。筆者認為,教師、教授雖然屬於高知識份子,然而,對於情感的情緒商數與戀愛危機的處理能力,未必是高水平的。儘管人人都宣稱年齡不是問題,但綜觀多少的社會悲劇,都是因為年齡差距、思想差異而造成的。

與其談是否允許師生戀,筆者認為倒不如教學生如何自保,尤其面對比自己年齡大出許多的人、面對感情的處理方式,這不是教學生所有的老師都不值得信任,而是讓學生知道,老師與所有的成年人一樣,都可能犯相同的毛病,尤其當愛情陷入水深火熱時,更容易產生各種不理智的行為;而大腦科學研究亦指出,智慧商數並不等同情緒商數,因此,談師生間的問題,應放大來談學生與所有「超齡者」相處的問題。

其實,這種法規,頂多只是聊備一格,因為大多數想談師生戀的老師,應不致於在課堂上、校園中談情說愛,而是選擇在校園外、住所中,防不勝防;當然,若教師與未成年的學生有不尋常的情形發生,也應按照目前的法令來解決。

不過,話說回來,人有主觀偏見,這是人之常情;有些老師,確實會給「心儀」的學生,多一些分數,多一些關懷,或是刻意請到旁邊來傳道、授業、解惑等。這攸關教師的道德標準與社會期待,教師也應嚴守。

筆者認為,師生戀並不是情感中的真正大問題,大問題在於教學生如何向不尊重學生的老師說不、如何預防老師的非禮行為、如何面對糾葛、分手的智慧,一味地禁止,只是一種消極之道。  

6.社論-師生戀如未違法 2011-11-02

7.教育部多管閒事 2011-11-03

8.禁師生戀/師生倫理亂 聯合報╱劉新圓/研究人員(台北市)

很多人認為,師生之間應該有戀愛的自由,但是,他們忽略了一點,那就是,「師生戀」本身不是自由的。

學生在老師面前,不是完全自由的。師者既然是傳道、授業、解惑,那麼,稱職的老師,就必須樹立某種程度的權威,可能是專業的權威,也可能是品德的權威,使學生相信他,進而受到薰陶,在學業或人生觀上獲益,以培養解決人生各種難題的能力。另一方面,老師也必須負責把關,評鑑學生的表現,及是否達到升學的標準。所以,好老師打成績必須公正客觀,絕對不能有私人喜好。

因此,師生之間的不對等,不僅是專業或心智上的不對等,也有利害關係的不對等,他們是控制者與被控者。許多師生戀,常是出於學生對老師的權威產生的崇拜,不是真的愛情。假使是為了成績,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就更等而下之了。

當然,我們不能排除真愛的可能,但是,就因為有這樣的不對等,所以就算有的師生是天造地設的一雙,也必須等他們脫離正式的師生關係之後,才能真的檢驗出來。所以,儘管教部管了很多,也被罵很多,但這次是管對了。    

方子毓/大學助理教授(花縣壽豐)

教育部明令禁止師生戀,此舉對於在學學生與老師之間情感關係的界定,也表達了在校園倫理中堅定明確的立場。

教育部禁止師生戀,更確立了師者為師的立場與分際。長期以來老師即扮演著傳道授業者的角色,這是無庸置疑的。而老師和學生之間的關係,也應保持既定距離並維持該有的師生禮儀為妥。課堂中學生對老師的崇拜與信任在所難免,但身為師者,面對學生的感情,理當本著正向與愛護的立場,給予應有的教育與開導。畢竟,師生之間的戀愛,就倫理道德而言,基本上就存在著不對等的關係。

教育部明令禁止師生戀,既「保護學生」,也「維護師道」,更有助於校園中基本倫理道德的再教育,以及師生間關係的再釐清。   

9.老少配,腦筋大轉彎 2007/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