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茂瑋

1.「建國百年 女人不爽100」 婦女新知基金會

2.不該用「婦人之仁」譏諷王清峰

3.社論-乳溝當事業線 社會價值大脫線

4.畢恆達:女人不美就沒有價值?

5.請停止消費單身女性!李韶芬

延伸閱讀

98年3月8日──婦女節閱讀婦女的故事http://www2.lssh.tp.edu.tw/~life/cmw0-980309.htm

100年3月14日──再讀婦女議題http://www2.lssh.tp.edu.tw/~life/cmw0-1000314.htm

98年3月16日──再反思婦女問題http://www2.lssh.tp.edu.tw/~life/cmw0-980316.htm

100年3月7日──婦女議題 http://www2.lssh.tp.edu.tw/~life/cmw0-1000307.htm

103224日──疼惜台灣女兒(婦女節閱讀與省思)http://www2.lssh.tp.edu.tw/~life/cmw0-1030224.htm

103310日─女性價值 非婚嫁決定(婦女節閱讀與省思)http://www2.lssh.tp.edu.tw/~life/cmw0-1030310.htm 

1.「建國百年

婦女節將近,今年正值所謂的「建國百年」,政府機關莫不擴大慶祝,開始一連串的婆媳表揚大會、園遊會、晚會表演。百貨餐飲業者趁機大打婦女牌,準備好好再賺一筆。然而,我們不解的是:在這個名為,該是女人為主體的節日裡,怎麼,只聽到政府單位在歌功頌德?只聽到百貨公司的瘋狂擴音機?那些女人的聲音到哪去了?女人因為日子安適,所以微笑不語嗎?事實真是如此嗎?

為了粉碎看似美滿的假象,婦女新知基金會在兩個禮拜前開始在網路徵求女人的不爽之聲,十多天下來,網友們持續湧入網路的反應讓我們看到:台灣女人其實好多憤怒要表達。她們說出了在身體、生育、家庭、婚姻、職場、公共空間、文化、習俗、情慾等面向的不爽,這些在媒體版面看不到,在政府機關的慶祝場合也聽不到,但卻是整個婦女節最該被關注的面向,也是號稱的政府所該致力改善的面向。

建國如果已經百年,台灣女性不自由的歷史則已有數百年。網路上湧現著各行各業的女人的心聲,女性最不爽的是,在婚姻家庭中被要求諸多的義務、卻無法行使平等的基本權利;其次,女性的身體與性既要符合社會的物化標準,又要保護好自己的人身安全與管理好自己的情慾,也是女性不爽的大宗;而所有的不爽都和傳統文化和媒體對女性片面與刻版印象脫離不了關係。

歲之前嫁掉,就會成為敗犬、剩女,在親友朋友中淪為異數。然而,結了婚的女人有更多不爽。已經結婚的女人,經常被提醒應該趕快生孩子,即便景氣不佳小孩的養育費用高的驚人,即便政府只會灑錢提不出的完整的扥育政策,即便公共設施不友善只能躲在身障廁所哺乳,女人都該生,否則便是少子化的罪人。光生小孩還不夠,女人的公婆可能會說必須生了兒子才算數,否則將來誰來傳宗接代、誰來祭拜祖先。女人的身體原來不是自己的,而是國家與父祖宗祠的。我們呼籲英明偉大的政府,不要再逼女人結婚與生小孩了,快點提供價格合理、品質優良的托育機構,好好照顧這些已經被生出來的孩子比較實在。

結了婚的女人,與娘家的關係頓時被拉開,女人必須知所進退,把夫家的需求擺第一。清明祭祖不需要返家追念祖先,除夕初一必須在夫家度過,父母喪禮上請列席在兒子與兒媳之後。即使施行多年的民法早規定:女兒和兒子同樣享有財產繼承的權利,但是往往可以看到父母對女兒動之以情,要求她放棄財產繼承,兄弟甚至可以用一種施捨的語氣說到:我把財產分給姊妹。(網友大喊不爽:奇怪了,父母的錢難道是你賺的!?)社會觀念進步緩慢,婦女運動努力二十多年,終於將民法裡父權獨大的條款一一修正,連子女都可以自由選擇從母姓了,我們的家庭文化依舊把女人當成生產工具、潑出去的水,誰說台灣女人已經出頭天?談到結婚、生孩子,女人就已經滿腹不爽!

再者,女人雖然有機會進入職場,卻因婚育而受到各種歧視,老闆面試時首先問妳有沒有結婚生小孩的打算,裁撤員工時也以有家庭有小孩的女性員工優先。好不容易鼓起勇氣請育嬰假,請完假回來,老闆卻叫妳一輩子放假。無怪乎,前陣子主計處統計,有超過78

女人的身體與情慾

」活動中,關於身體與性的「不爽」留言大概佔了三分之一多。台灣女人真的喜歡瘦身、美白與豐胸嗎?正好相反,關於瘦身美白與豐胸,女人早就厭倦了。但是在電視節目、購物頻道、新聞媒體的報導之下,彷彿「美麗」只有一種定義,若不追尋這個定義,妳就是不及格。商業陰謀和媒體效應的加乘,讓女人很累很不爽。

單一的「美麗」標準,物化了女人,功能化了女人,讓女人只有單一的面貌。世貿展場上,無論賣的是書籍、汽車、家具或3C。學校外賓來訪時,校長指派美女老師出去接待。國慶大會上,主辦單位指派身材美貌兼具的女大學生接待外賓。不管是政府單位、教育單位或私人企業皆然。女人的專業能力消失殆盡,隱藏在單一的「美麗」外殼後面。這讓女人很不爽。

女人的身體除了在「外貌」被物化,在「人身自由」上也備受限制。夜深了,女性朋友請儘早回家,不要走暗巷。平日在外,衣著打扮最好保守勿暴露,免得引來鹹豬手覬覦。我們的政府不檢討治安問題,只會消極的要求女人做好防範措施,彷彿不幸遇害了,都是因為女人太不小心惹的禍。遇到性侵時,不管對方是陌生人還是妳的上司,請一定要奮力抵抗,別說妳嚇傻了不知如何回應,別說對方是妳的上司為了保住工作所以忍氣吞聲。妳要知道,雖然婦女團體在1999世紀的現在,女人竟然還得為人身安全奮戰,真的是非常令人不爽!我們要求司法體系在修法、蒐證、審判時,都要清楚認知什麼是性自主權,即便沒有奮力抵抗,也不代表我們樂意被觸碰!

除了身體,女人就連愛慾的對象也被受限。身為女人,情感的慾望對象一定得是男人嗎?既然不是,情侶商品為何只有一男一女的款式?既然不是,為何只是和女友牽個手,便得被異性戀上下打量?當兩個女人互相承諾、計劃共同生活時,國家應該讓女人與女人享有組成家庭的權利,立法通過同性婚姻法與伴侶法,讓兩個女生在財產繼承、保險受益、醫療同意權

女人在大眾媒體裡的刻板形象

大眾媒體所呈現的女人形象,也讓女人很不爽。不管是新聞報導、戲劇或廣告,總是一再強調家務勞動由女性承擔、照顧責任由女人承擔:洗衣粉廣告的主角永遠是女人,照顧小孩與長輩的也永遠是女人。職場裡,擔任主管的多為男性,女性主管站在男性主管旁邊,老是被認為是秘書助理。那些在各行各業表現出色的女人,到了媒體嘴裡,則化身成為「正妹警察」、「正妹運動員」、「正妹飛行員」。男人為了工作奮鬥有絕對的正當性,女人為了工作加班出差則被視為是不顧家庭。發生婚外情時,男人是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女人則活該被千夫所指,偏偏我們國家竟然還有看似平等的「通姦罪」,結果罰到的都不是外遇的男人,而是女人!在新聞媒體與大眾文化不斷地複製加強下,台灣女人即便勇敢做自己,也必須時時面對周遭環境的嚴厲檢驗。這些都讓女人很不爽。

這個星期六下午,我們把這些不爽帶到街頭,把大家的不爽大聲喊出來。現場展示了台灣的「不自由女神」,分享「女人的100

 

2.不該用「婦人之仁」譏諷王清峰

前法務部長王清峰因為堅持反對死刑而遭致極大的批評,以致於一提出辭職就火速獲准;先不論法務部長不簽署執行已定讞的死刑,是否合情合理合法,值得注意的是,外界用「婦人之仁」來形容王清峰的態度,連女性政治名嘴也這樣批判王清峰;在王清峰之前也有刻意不簽死令的男性法務部長,但似乎並未得到「婦人之仁」這樣的評語,看來,社會上很多人的刻板印象還是認為不夠理性、過於情緒化是女性的特質。

「婦人之仁」強調的是女性缺乏原則的柔軟心;有婦人之仁不是件好事;這是個負面的詞彙。而相對於「婦人之仁」的用語則是「鐵娘子」,「娘子」與「鐵」說明了一般人對這兩個詞的反差性感受,也就是說,娘子本不該是鐵,應該柔軟甚至柔弱,因此,一旦娘子「鐵」了起來,那可就特別地驚人,特別地值得注目甚至側目,不用「鐵娘子」這種形容詞就顯不出這個女性做人做事的力道之強勁強悍;儘管最早被稱為「鐵娘子」(iron lady)的前英國首相佘契爾夫人自己並沒有不喜歡這個外號,但是一般而言,「鐵娘子」不全然是正面的形容詞,在以男性為主的政治界甚至企業界,「鐵娘子」一詞其實存在著男性有如「牝雞司晨」一般的價值觀:對女性掌權的某種不以為然。

另一個有趣的現象是,如果有兩個男性企業家或者政治人物爭鬥,輿論鮮少會用「兩個男人的戰爭」來形容,但是如果有兩個女性企業家或者政治人物相抗,媒體幾乎少不了「兩個女人的戰爭」這種標題。為什麼有這種差異呢?很簡單,在大部分人既定的認知裡,兩個男人之間有戰爭,根本是一個常態、是一個理所當然的事,因為男人的世界本來就是被設定在「競爭」、「搶奪」、「打鬥」的狀態裡,所以無論是私領域的感情,還是公領域的權力、利益,兩個男人使力互搶,不是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事,「兩個男人的戰爭」這種說法並不具備想像力或吸引力,所以人們不會這麼形容。

但如果是兩個女人之間的爭奪戰,管他爭的是男人、孩子、金錢還是權力,一律會被稱為是「兩個女人的戰爭」,而且,只要這種形容詞一出現,立刻就會給人「兩個女人互相抓頭髮、扯衣服」的畫面,增添不少戲劇效果。「兩個女人的戰爭」有賣點,同樣也是因為這不符合大眾對女性形象的基本想像──理當溫柔婉約的女人打起架來、發生戰爭事件,當然很有話題、很具有吸睛效果,所以「兩個女人的戰爭」這種說法,大家用得樂此不疲。

然而,隨著社會價值觀的多元開放,男性和女性的行為模式也有了很大的改變。例如,女人有手帕交,手牽著手的場景並不讓人陌生,但是男人和男人是剛性結盟,手牽手不會是男性之間會出現的場面,但是,為了表現出彼此之間的情義關係,郭台銘和林百里,馬英九和朱立倫,不但手牽著手,還十指相扣;兩個大男人十隻指頭緊緊扣在一起的畫面,從前實在不是很常見,男人之間要表現情義相挺,大概做到擊掌、擁抱就很到位了,男人要手牽著手公開亮相就已經是一件讓人很彆扭的事,遑論十指緊扣。不過,就連被認為是「台灣成吉思汗」的郭台銘都可以和曾經外傳有挖角和搶單心結的「烏龜哲學教父」林百里在媒體面前十指緊緊相扣,看來,在被認為是陽剛、理性的男性世界裡,也開始流行起過往比較常見於女性之間互動方式了──3.社論-乳溝當事業線 社會價值大脫線 中國時報 2011-03-06

    「事業線」一詞,最近十分流行,但別以為這裡的事業線指的是相學手掌上一條代表事業的掌紋;目前流行的事業線指的是女性的乳溝,強調乳溝深、長,就代表女性事業愈能成功。雖然這種說法目前還是比較盛行於演藝圈,但是以乳溝來代表女性演藝人員的事業潛力與成功指數,還是讓人非常不舒服。更何況,流行語人人朗朗上口,對社會的價值觀與兩性觀,難免形成負面的影響。

    稱乳溝為事業線,起源於香港。二○○九年一群年輕的模特兒為引人關注,競相狂露,媒體開始以「事業線很深」來形容這些露胸的年輕女模;二○一○年,香港資深藝人譚詠麟在賀歲片《財神到》首映禮上稱乳溝為事業線;此後,這種說法便開始蔚為流行,並且傳到了台灣。近來,演藝圈、媒體更是天天講個不停,不少演藝人員湊熱鬧,也拚命擠乳溝,說是要擠出一條事業線來。

    這種說法在剛開始還不是那麼流行時,有點新鮮感;但現在隨便打開哪個頻道、哪個媒體,都看得到「事業線」這個說法;談話、綜藝節目瘋事業線,讓人厭煩。如「童顏巨乳」一般,「事業線」一詞也是外來用法,並非台灣創意;如今演藝圈與媒體用得如此氾濫,一方面讓人感到台灣實在缺乏創意,只會「拾人牙慧」;另一方面,也讓人為流行語中所隱藏的誤謬性別價值觀感到憂心和憤怒。

    這是個多元且兩性平權的時代,即使在注重外表的演藝圈,一個女性要有出頭天、想要在事業上有所表現,不必然只能依靠著外表,也可以展現各種不同面向的才能與才華;把乳溝的深淺長短等同於所謂的事業線,就等於是讓人以為、相信,一個女人的前途只能以外表身材來表現。這種說法一旦成了流行,不只是物化女性、汙辱女性,實際上也同樣貶抑了男性,因為這意味著男性只能夠、只懂得用乳溝深淺來評價女性,這豈不膚淺、短視?

    事實上,除極少數外,大部分在媒體前搔首弄姿的乳溝多可以運用魔術內衣、特定的姿勢硬給擠出來。乳溝深淺長短是真是假,有料無料,往往只是一場視覺與肢體的遊戲,與真實人生的事業打拚沒太大關聯。但事業線講多了,真的有可能會讓人、特別是讓年輕的一代相信,女性靠著拚命擠乳溝(以及取悅男性),就真能擠出一條康莊大道來。這等有害的錯誤價值觀往往就來自於市井流行語彙習焉不察的影響力。以乳溝代表事業線,起初是只是一種譁眾取寵的戲謔玩笑話,但說的多了,愈來愈普遍流行,也就在不知不覺中成了深植人心的價值觀;女性擠乳溝,男性看乳溝,所謂事業,難道從此在這一線之間浮浮沉沉?

    著名的女性學者瑪莉蓮.亞隆曾在《乳房的歷史》一書中提到,乳房作為女性身體的象徵,在歷史中,有「好」與「壞」兩種意義:「好乳房」代表了生養與生命力,「壞乳房」則是誘惑與毀滅力。而十九世紀之後,乳房成為商業利益重鎮,在大量廣告轟炸下,女性疲於奔命購買各種與乳房增大、支撐、塑形的產品;而不斷被擴大與強調的男性幻想,則持續增加了乳房與情色和性的連結,到後來,甚至於很多女性自己也陷於這樣的價值觀而不自知。看看今日,有多少以女體為號召、為賣點的廣告與宣傳,即可知曉。

    在台灣社會,乳房的兩種意涵有時甚至會出現混淆。例如在審議《母乳哺育條例》時,立委涂醒哲表示,母親在外頭餵奶很好,空氣很好,他質疑為什麼需要設立哺乳室,不敢公開哺乳的女性難道是擔心胸部太小、怕人看?甚至還有乳房是女性的社交工具說法,引發社會高度評論。而近來流行的事業線說法也不過是物化女性的一種變形,其核心依舊是把乳房視為是女性被看見的工具;這樣的關注不是重著於哺乳的功能,而是將女性視為欲望的對象;這也意味著,女性的未來繫於男性的眼光、男性的評價,而出線的標準則在胸前峰偉程度。這是何等扭曲又何等令人作嘔的觀點!但願台灣社會別再讓這樣的話語流行下去了。

4.畢恆達:女人不美就沒有價值? 2009/05/24

穿過校園的海報走廊,只見美腿林立。法律之夜的海報是一雙穿著絲襪與高跟鞋的美腿,裙擺以上不見。工科之夜是一雙穿紅色高跟鞋的美腿沿階梯走下,短裙以上不見;宣傳詞寫著「學長幫你寫功課」。是女同學只要長得好看,打扮漂亮來參加舞會,功課自然會有男學長代勞嗎?森林之夜則是穿高跟鞋的裸女剪影。這裡的女性身體,或者遭切割,或者缺少互動的主體。大學生尚且喜歡使用女體(部位)來進行宣傳,讓人不由想起為電玩打廣告、為職棒開球的瑤瑤。

,連政府舉辦的水上救生訓練也要有年輕比基尼女郎擔任溺水等待救援的角色。只是事情往往本末倒置,安排來助興的反而變成了活動的主角。

男人自以為高女人一等

結果,女體不再是附加價值,而是條件本身。女人如果不美,身體之外的價值也跟著隱匿消失。有一年女網賽,在莎拉波娃出局之後,由大小威廉絲進行決賽,男同事說,沒有美女,那我看男網就好了,幹嗎看女網。報紙也報導說,這幾年的女子撞球愈來愈難看了,因為女子選手太不重視穿著打扮。而媒體鎮日出現「美女」的標題,如「物理系美女,棄博士當社工」、「美女博士教物理,科學有魅力」、「美女巡官神似陳喬恩」、「美女輪機師年薪二四

 

5.請停止消費單身女性!李韶芬

立委翁金珠日前質詢台灣少子化問題,指未婚的青輔會主委王昱婷為青年立下「不良示範」,逼出需要「深切檢討」的回應並拖蔡英文下水。流彈四射同樣單身的立委陳亭妃向國人謝罪,自承也是「很不好的示範」。其他女立委紛紛自清「沒有結婚已經很悲哀了請大家跟我學習」,一場「單身歧視暴力」就在國會殿堂上演。

離婚數字的沉默吶喊證明「只管叫人結婚」民代並不敢真正碰觸「高離婚率問題」、「家庭暴力問題」、「婦女二度就業困難問題」、「青年與中高齡失業問題」、「老年長期照護重擔問題」、「幼兒托育問題」、「社會貧富差距兩極化問題」等種種煎熬台灣人民每一天生活的難題。倘若「去結婚」、「生小孩」真的是值得學習的典範,那麼日後二分之一的離婚率所創造出來的「單親家庭問題」,又是誰負責?

八年平均每位生育二.七)的一倍。台灣「少子化」現象的罪魁禍首,到底是讓台灣民眾焦頭爛額的各式各樣社會民生問題呢?還是那些「晚婚」或選擇「不婚」的女性?怎麼人家法國女性就辦得到既晚婚又多產呢?

九年中,五三%的孩子誕生於非婚姻關係中。法國「民事伴侶制度」(PACS,由此證明了結婚與生育根本不存在必然的因果關係。

的粗濫戲碼,結婚從來就不止於兩情相悅。作為保障異性戀伴侶特權的質押品,婚姻進而鞏固父權利益代代相傳。此外,目前全世界已有十個國家認可同性伴侶結婚權利,二十幾個國家存在著民事伴侶(civil union

同時,台灣社會亦存在著並不認同「異性戀規範」主宰的婚姻神話的同性或異性伴侶,他們要求「非婚同居」的權益受到保障,並在制度設計上非以「婚姻」模式為之。對於這些想以各種不同的型式結合,共同組成家庭的台灣人民,才該問問民意代表能為我們做什麼示範?為不同需求的台灣女性爭取什麼成家的平等權益?